第114节
作者:夜影妖      更新:2024-01-18 02:13      字数:5584
  “大概是落海的时候受伤的吧?”
  大家议论纷纷,而当余晚晴和卓轩宇在台上站定后,大家都安静下来,看向他们。
  然而大家发现,没了一只眼睛的卓轩宇,看起来更震慑更吓人,就他这模样,上演大通帝国之王都可以直接上镜了。
  卓轩宇在那抿着唇一声不吭更是吓人,幸好余晚晴一向走亲民路线,温和又亲切,她笑着看向大家,“看来大家都发现了,那就是我们的大通男神似乎变得更酷了。但是大家别怕他,虽然他外形了有点冷酷吓人,他的内心还是很柔软的,我可以作证。”
  “……”大家你看我我看你,想笑又不敢笑。他们不怕余晚晴,却怕卓轩宇呀。
  卓轩宇依旧没做声,耳根有点红,想反驳余晚晴吧,大庭广众的有点不好意思。
  但是宫金天却敢,他笑得一脸褶子,“余总,卓少的温柔,大概只有你体会到了吧?怎么卓少对我一点儿都不温柔啊?”
  余晚晴笑得露出八颗牙,“宫副总,你要卓总怎么温柔的对你呢?要不让他给你一个公主抱好不好?”
  “……”宫金天立即头冒黑线,摇头飞快,“不用了不用了!这种温柔,余总你享受就好了。”
  卓轩宇握紧拳头,依旧一声不吭。
  这下,大伙儿再也忍不住,都笑出声了。
  “那你们要怎么样的温柔?”余晚晴眨巴着眼睛,很好奇的看着大家。她故意不去看身边卓轩宇的脸色,只是瞅着大家。
  然后一个女员工很勇敢的站出来,“我听说,卓总经常去生鲜市场,网上都说,卓总的厨艺很好,要是谁能吃到卓总做的饭菜,一定会觉得很幸福。也就能体会到卓总的温柔了!”
  “……”卓轩宇脸更黑了。但是忍耐着没发作,他要看看这些人要无法无天到哪种地步。
  “那这样,每个季度的优秀员工,可以吃到卓总亲手烧的菜,怎么样?”余晚晴想了想说。
  顿时,人群里传出来一片欢呼声,“这样好,以后工作都有动力了!”
  “那么,趁着我最后一分钟当总裁,就这么定了。”余晚晴笑眯眯的拍手。大家跟着一欢呼,不知道为什么,看着酷酷的卓轩宇吃瘪,大家都感觉到很欢乐呢。
  所有人都被这欢乐的气氛感染,没有人再去纠结卓轩宇眼睛上的伤,他这种酷酷的阴冷的气质,经过余晚晴这一调侃,反而变得十分可爱起来。
  想到以后有机会品尝到卓总亲自做的饭菜,所有的人,无论男女都有点小激动。这以后就是炫耀的资本啊。
  不管是出去喝酒吃饭见客户见朋友,说上一句“比起这道菜,我曾经吃到卓总亲手做的,味道比这更加好。”啧啧啧,整个人的档次都提高了不少。
  这简直一种荣誉勋章啊。
  “好了,现在我就把大通重新交给霸道又温柔的总裁卓轩宇!”
  这时,郭丽娜端着个盘子上来了,而盘子里面装着一只皇冠,不过仔细一瞧,这个皇冠看起来有点怪怪的……原来是用黄色纸板裁剪成的!
  当着众人的面,余晚晴拿起那只纸做的皇冠,要给卓轩宇举行加冕仪式。这下卓轩宇不答应了。
  刚才余晚晴胡闹他忍了,可现在呢?难道她以为这是幼儿园吗?居然要他带上纸做的皇冠?
  卓轩宇拉着脸刚要拒绝,余晚晴另一手扶着肚子哎哟一声,吓得卓轩宇赶紧靠近余晚晴扶住她,“你没事吧?”他低着头问。
  趁着这个机会,余晚晴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皇冠放到了卓轩宇头上。
  大家都被余晚晴的机智逗乐了,现场想起了雷明的掌声。
  卓轩宇僵着脸,也不知道该不该伸手撤掉头上那个垃圾。可是看到余晚晴笑得那么开心,他又有些犹豫。
  这些日子她担惊受怕,难得开心一次。其实卓轩宇也知道,余晚晴想通过这种方式缓解掉大家对他眼睛的好奇和关注。
  有了这顶奇葩的皇冠,大家也就不会那么在意他的眼睛了。
  既然她用心那么良苦,他就顺从她一次吧。
  由于余晚晴的策划,卓轩宇毁容的事情虽然惹起了一点波澜,但是很快就被大家淡忘了。男人嘛,脸上有点损伤也不要紧。男人只有要能力,能赚钱就好。更何况现在科技那么发达,也许没多久卓轩宇做个手术就可以恢复了。
  这一天,卓轩宇顶着一个垃圾纸片做的皇冠,却觉得那无比的珍贵。他低头看着自己身边笑得眉不见眼的妻子,心里有一种奇怪的感慨:从他和余晚晴结婚到现在,也不过短短十个月。这十个月,他认识到另一个余晚晴,也找回了曾经的余晚晴。他和余晚晴斗智斗勇,却越加的相互吸引。他们曾经有过少年时朦胧的好感。也有过幼稚的决裂。他们之间有过家破人亡的仇恨,也有过生死不离的爱恋。这,大概就是传说中的缘分。他卓轩宇,也是一个幸运的人啊。
  第二百七十八章 我要给你整个世界
  时秋回美国已经快两个月了。可是她并没有感受到自以为的开心。在万家,她现在感受到了从未有过的不自在。仿佛,这里并不欢迎她一样。
  曾经她每天忙忙碌碌,忙着为万岁准备要穿的衣服,要看的资料,要吃的营养膳食,可现在这一切,已经有了另一个人做。
  卢美玉现在就像变了一个人似的,再也不去赌博,而是整天围着万岁转,她离开的这段时间,卢美玉已经全面接受了她的事情。所以万岁,现在并不需要她了。
  其实卢美玉也不是全变,有一点,比如说骨子里那种傲慢,她一直都有。
  比如现在,卢美玉就十分瞧不起时秋,这个女孩子只是万家收养的一个孤儿,长得一般般,才智一般般,又不会穿着打扮,跟着万岁身边,就像个丑小鸭。怎么配得上她的宝贝儿子?
  不得不说,有一种人上天毫无缘由的就给了她嚣张的资本,因为卢美玉生了两个十分了不得的儿子,她就是能够继续嚣张下去。
  “时秋,你整天呆在家里也不是回事吧?你也二十五六岁了,难道不去工作吗?万家收养你,让你跟着万岁一起读书,就是让你当米虫吗?”
  这些天,卢美玉是越看时秋越不顺眼,开始还顾忌着万岁不敢说时秋,后来见万岁对时秋也就那样并不亲热,卢美玉既趁着万岁午睡的时候,开始教训时秋了。
  也说不上教训,只是以过来人的身份,告诫小年轻要努力奋斗自强不息罢了。
  “我……我可以在家里当万岁的助理,帮他整理资料,查看邮件。”时秋急忙说。她回到美国的目的,就是为了留在万岁身边,这些天虽然总是被卢美玉丢冷眼,但是她努力忍着,坚决不离开万家。
  “你当他助理?可我怎么压根没看到你做什么?万岁工作的时候,都不许你进书房吧?不对,从头到尾,万岁就不愿意让你靠近。时秋啊,你是万家收养的,万岁把你当妹妹,你也要清楚自己的身份啊。你可不要痴心妄想啊。”卢美玉口沫横飞的,时秋站在一边吭都不敢吭一声。
  哎,如果万爷爷在佛罗里达的话,是不是可以帮她说说话?她感觉自己很丢脸。
  “时秋啊,不是我说你。我虽然很不喜欢余晚晴,但是那女人自己也有一个公司,还经营得不错。好女人,就应该有自己的事业嘛。你好好的一个人,每天吃家里的喝家里的,多不好。”
  卢美玉喷口水喷不停,没注意到大厅后面那个垂直电梯的门早就开了,而万岁坐在轮椅上听着这一切,直到他示意佣人把他推了出来。
  卢美玉这才发现万岁,她脸上讪讪的有点不好意思,“哎,万岁你下来了?怎么一声不吭的……呵呵,刚才妈妈说的那些……也是为了时秋好,你觉得呢?”
  看到万岁脸色有点不好,又想到时秋和万岁一起长大,卢美玉怕万岁不高兴,赶紧解释。
  时秋面无表情,他看向时秋,只见时秋眼底含着泪花,低着头不敢看他。
  “妈,你说得没错。时秋也不小了,不能老呆在家里,得学着接触社会。”万岁忽然开口。
  时秋如晴空霹雳,她猛的抬头,看向万岁,“万岁,我跟你一起就好,我可以帮你处理很多事情,以前我们也这样的。我可以当你助理啊。”她急急忙忙的说着,生怕万岁又把她赶出去。
  “不用了。我已经有了一个更好的助理,过几天就会来这里工作,负责联系我和纽约爷爷那边。而你,也应该考虑一下自己的人生。时秋,生活是自己的,你不能围着我转。你是个健康的人,更应该走出去接触社会。这样,我跟爷爷说一声,你去纽约总部工作。”
  时秋盯着万岁看,眼珠子再也忍不住,一颗一颗的掉了下来,“万岁……你又要赶我走?你是不是讨厌我?不喜欢我了?”
  万岁撇过头不去看她,“时秋,你应当明白,我是为了你好。你看看别人的人生,多姿多彩,走过那么多地方,看过那么多风景,做过那么多事,遇到过那么多有趣的人。可你呢?你这一辈子的记忆,大概就是这栋房子了吧?你年轻,你健康,你为什么不去走走?你为什么要把自己禁锢在这里?我希望你明白,外面的世界,真的比这里好很多。”
  “万岁!我为什么要在这里,你还不明白吗?我为了你!我就是为了你!那年万爷爷把我领养回来,就是为了让我陪着你,我就是要陪着你!”时秋被万岁激怒了,一边哭着一边大吼着。
  这下,把卢美玉也吓到了,她盯着这两人,一句话也不敢说。
  “我不要你为了我!时秋,你怎么不明白?我不要再连累你了!二十年了,你做得真的够了。你为了我,禁锢在这个房子里,这辈子去得最远的地方,大概就只有纽约和拉斯维加斯吧?你为了我,连原本活泼爱笑的性格也没有了。时秋,这一次,请你不要为了我,要为了你自己。请你做你自己喜欢做的事情,做你能得到快乐的事情。”
  “可你也不明白,我喜欢做的事情,就是陪在你身边!”她继续哭着,万岁的心都要碎了。
  卢美玉抿了抿嘴,忽然觉得这丫头有点可怜了。
  “你说你喜欢做的事情,是陪在我身边,那是因为你根本没有经历过外面的世界。你只看到一棵草,不知道外面有五颜六色的花,所以觉得这棵草好。时秋,没有经历过整个世界,你的人生没有丰富完整,就不能说,留在我身边是最好的。”万岁长叹一声,他是个睿智的人,喜欢一个女人,却不想禁锢她,委屈她,把她留在小小世界,变成一颗菟丝草。
  如果时秋有机会遇到更好的风景,见到更好的人,她会不会就不再喜欢他?如果是那样,万岁宁愿给时秋一个健康完整的人生,她有权利在大千世界做出自己的选择。
  第二百七十九章 十年之约
  “我明白了……你不相信我,你觉得我会喜欢外面的人……你怕有一天我会后悔,后悔没有去寻找外面世界的五颜六色的花……”时秋喃喃的点头,“好,我明白了,既然你不相信我,我会让你相信的。但是你要多久,多久才相信我最喜欢的,还是在你身边?”
  “……”万岁看着时秋,惊讶得说不出话来,这一次,她理解得真快。这正是他的心意。怕禁锢她,也怕她将来后悔。
  “那就十年,十年够长了对吗?我回去外面世界呆十年,如果十年后我的心意不变,你就再也不许赶我走。”时秋抹了一把眼泪,大声说道。
  “……”万岁整颗心都空了,他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只要想着时秋要在外面呆十年,他的心就空了。
  可这明明是他逼迫她的选择啊!
  也好,十年,时秋的心意早就变了吧?或许不到十年,他早就离开人世,那样他们这个约定就不算数,对时秋也好。
  “好,十年之约。”万岁重重的点头。
  “所以,这十年你要好好活着,如果你死了,你就是说话不算话的坏蛋!”时秋跺跺脚,然后猛的转身,冲出了大厅!
  “……万岁,她,她真的那么走了?”卢美玉回过神来,震惊不已。如果刚才她只是有点可怜时秋,现在就是有点后悔了。她感觉的出来,那个丫头是真心爱着万岁……更重要的是,万岁也是爱着他。
  万岁还不知道能活多久,如果那丫头跑出去十年,万岁哪能等她回来?
  “让她走,这样对她最好。妈,我累了,上楼休息了。”万岁让佣人推着他又进了垂直电梯。
  “所以你就又跑回来了?可是你跑回来就回来了,十年之约,是不是太长了?”余晚晴的肚子已经将近六个月了,她一边乖乖养胎的同时,一边筹备着她的新计划。这天余晚晴在家休息,看到时秋又拎着旅行包回来,很是惊讶。
  结果听完时秋的解释,余晚晴更是哭笑不得。这两个年纪不小的成年人,更像是在赌气。为了证明自己的做法是对的,彼此折磨着对方。
  比如万岁,明明喜欢着时秋,却非要证明时秋会更喜欢外面的世界,所以为了所谓的成全,把时秋赶了出来。
  比如时秋,明明心疼着万岁,还定下什么十年之约。人生有几个十年,谁能保证万岁那样的身体还能活十年。
  “只有足够长的时间,才能彻底证明,比起这外面的世界,我更愿意和他一起。而且,只要万岁想要遵守约定,他就必须努力活下去。”时秋坚定的说道。
  “……”这是多么吓人的戏码。明明相爱,却非要折腾出这样的约定彼此折磨对方,余晚晴叹气,又想,搞不好这两人就喜欢这种虐恋模式,并且乐在其中呢。
  “那时秋,你留下来吧,以后你还是可以去宫金天负责的部门上班。”时秋在外面没有朋友亲人,她既然来找她,余晚晴就得安置好她。毕竟算起来,她们还算是妯娌呢。
  时秋感激的望着余晚晴,这些日子,要是没有余晚晴的帮助,她真不知道要怎么熬过来。
  “晚晴姐,这次我来找你,是因为我听说你打算筹备一家私立医院,我不打算去大通工作了,我可以和你一起参与医院的筹建工作吗?”时秋来的路上就想好了,虽然她不是学医的,但是只要多和医院接触,找到办法救万岁的机会也就大一些。
  “当然可以。正好我缺人手。”余晚晴觉得这是个好主意。她已经和冯思思商量好,目前只是初步筹备,等两人生下孩子,就开始筹划新公司。新公司组建最缺的就是人手,时秋加入,再合适不过了。
  “那太好了。”
  卓轩宇买的这栋别墅很大,有四层七八个房间,所以现在住了陆青、冷冰、时秋也不拥挤,余晚晴不喜欢家里有外人,厨师和佣人只是在特定的时间来家里帮忙。
  所以卓轩宇晚上下班回来,就发现家里多了一个人。他看到时秋,虽然脸上平静,心里是不高兴的。冷冰是留在家里当保镖的。毕竟陆青身体不好,要是余晚晴出了什么事,冷冰身手好力气大,也要应对。
  可是这个只会哭的时秋,卓轩宇觉得碍眼,要不是看在万岁的面子上,他直接就赶人了。
  时秋长大二十多岁,生活经历、社会经历都特别简单,虽然她爱哭,但是不敏感,压根没感觉到卓轩宇的心情。
  当然也就卓轩宇一个人不高兴,陆青就喜欢人多热闹,间间断断的问了时秋很多事,还安慰她万岁肯定忍不了多久就来找她。
  “对了,思思跟我说如果要创办医院,现在就得准备相关手续了,正好大家都在,说说新医院叫什么名字好?”余晚晴没注意到卓大少的不满,忽然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