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煞 第40节
作者:泡面公子      更新:2024-01-15 19:12      字数:5998
  “这尸体男人不能抬,为什么?”我赶紧问道。
  女助手看了我一眼,立马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毕竟我现在就跟她一起抬着尸体,而我,是个男人,如果说,男人抬这具尸体,就会受到什么伤害的话,那么,他们这不是坑我吗?
  女助手脑子倒是挺快,发现自己说错了话,立马就改口了,又叹了口气道:“还不是因为这尸体太暴露了,身上一件衣裳都没有,要是让男的抬尸体,他们脑子里不定琢磨什么呢。”
  会是这样吗?怕男性工作人员对尸体有想法?就尸体都烂的长蛆了好不好,就算是大街上的乞丐,也不愿意靠近这样的尸体吧。
  再说了,他们医学体系里的,不是都不避讳男女吗?听我们村里人说,女人剖腹产的时候,有时候还是男的麻醉师呢。医生对活人的身体都不避讳,更不用说死人的身体了,难道解剖女尸的,都是女医生呀。
  女法医应该也意识到,我并没有接受女助手的解释,但是女法医却并没有选择重新解释,在这种时候,确实很难解释明白,而且,会越描越黑。
  女法医选择的是转移话题,问我:“对了,小伙子,发现九层出事的,也是八层的住户,他是跟你住在一起的吗?”
  既然她们对我不实在,我也就没有必要对他们太实在了,所以,我并没有告诉她们,其实,我就是那个所谓的第一发现人,而是直接点头道:“对,我们是住在一起的。”
  女法医又道:“听说,发现情况的,是个跟你年岁差不多的小伙子,因为房间里的灯坏了,他在安灯的时候,发现房顶温度特别低,都快凝出水来了,然后才上楼去查看的,是这么回事吗?”
  安灯的时候,发现楼上有异常?难道钟万年是这么跟警查同志们说的?
  蚂蚱哥确实是在安灯的时候,发现楼上有东西,但是,这事儿他有告诉过钟万年吗?这个女法医,不会是为了套我的话吧?
  反正我现在也已经把第一发现人说成是我室友了,所以,我现在也不用解释的那么详细,直接含糊的来了一句,可能吧,我也不太清楚。
  结果,女法医还不放弃,继续又问了一句:“你们房间的灯是怎么坏的呀?这么好的房子,灯的质量应该差不了,就算房顶上真的是滴下水来了,灯也不一定会坏吧?怎么突然间就坏了?”
  我说:“我也不知道,我刚搬进来时间不长呢,我进来的时候,灯就是坏的,所以才需要换灯,可能是太长时间不使用,所以坏了吧。我住进来之前,那房子好像好长时间没有人住了。”
  女法医哦了一声,又问道:“对了,听保安队长说,你们发现楼上不对劲后,是两个小伙子和一个老头一起去楼上查看的,你也一起去了吗?”
  这个问题还真不好回答了,我最后一次去九层,是四个人一起去的,我、蚂蚱哥、钟大爷,还有丁宁,但是,知道我们四个去九层的,也就只有我们四个了,难道这些事情,都是丁宁说的?
  不过想想,这也没有什么好隐瞒的,我们四个是坐电梯上的九层,电梯里边都有监控,我们什么时候上去的,人家一查就知道。
  所以,我也就没有否认,直接告诉女法医:“对,我也跟着一起上去了。”
  女法医问我:“你们上去的时候,九层是什么情况,可以跟我说说吗?”
  我一愣,但是很快就道:“我们几个上去后,看到楼上的情况那么不正常,什么都没有动,就直接下楼,然后就通知保安报警了,你们警方的人来的很快,我们当时看到的情况,就是你们上去的时候看到的情况。”
  女法医道:“哦,这样呀,对了,小伙子,你有女朋友了没?”
  本来一直聊的都是非常严肃的话题,这女法医突然问出我一句,有没有女朋友,我还真的是有点没有反应过来,愣了一下,才问道:“这,也跟案子有关系吗?”
  女法医笑了笑,道:“这怎么可能有关系?我就是看你小伙子不错,心肠好,乐于助人,而且,不像其他的人那样,对尸体和我们这一行有偏见,觉得你是个好孩子,打算着,给你介绍个合适的女孩子呢。”
  虽然我对女孩子有兴趣,但是,我对她给我介绍的女孩子没兴趣,所以,我直接告诉她:“我年纪还小,还没有到该娶媳妇的时候,还有,我是村里来的,现在连工作都没有找到呢,要啥没啥,也交不起女朋友。”
  女法医道:“你瞧你这孩子,就跟城里的女孩子,都多么的视力,多么的看不起村里人一样,我跟你说的这个女孩子也不大呢,才十九岁,跟你差不多,是个学跳舞的,人长的可漂亮了,她们家就住在这个小区。”
  这我就更不敢了,她们家就住在这个小区,那就表示她爸是这个小区里的业主呀,能买起这么贵的房子的人家,是能看上我这种傻小子的吗?不是我自卑,是我真的不敢做那个梦,也不想给自己找羞辱。
  所以,我还是礼貌的拒绝了:“谢谢你的好意,不过,我才来这里,还是先找工作要紧,谈女朋友的事,过两年再看有没有合适的吧。”
  女法医有点不高兴道:“你说你这孩子,怎么这么固执呢,我还能害你不成,反正你们也都年轻呢,成不成的,就当朋友处着呗,把你微信告诉我,回头,我让她跟你联系。”
  这,我是真想着拒绝来着,但是,有点磨不开面子,而且,只是加个微信,也怎么样不了我,我也只能同意了。
  看看到了一楼,女法医说:“先把尸体放下,你去忙你的吧,一会儿我同事过来接我们。”
  我哪里还肯停留,立马就要出去,但是,走到楼门口的时候,看到玻璃里边映出的空空的楼道,我瞬间一身冷汗。
  第100章 又是负一层
  我赶紧回头看了一眼,发现担架、尸体、女法医、女助手,一个不少的还都在。
  女法医还面带笑容的问我:“怎么了?有什么事吗?不会是着急想要那个女孩子的照片了吧?要是想要就直接说,没有什么不好意思的,以后要是想追女孩子,你可得把这个羞涩的习惯改掉,男孩子要勇敢大方才行。”
  这都是什么跟什么呀,我不过就是回个头吗,这就表示我想姑娘呀?这联想力也太丰富了吧?按照她们这种思维习惯,我甚至都怀疑,不是他们的那些男同事对这具尸体有什么想法,而是她们自己脑补了男同事对尸体心怀不轨,然后,自告奋勇的去抬尸体了。
  我随口说了句,没事,然后,就又准备去推楼门。
  这次正对着楼门,看的清清楚楚,玻璃上只有我的影子和空空的楼道,后面什么都没有。
  我没敢再次回头确认,赶紧推开楼门出去了,到了外面,还四下看了一圈,发现原本停在楼下的警车已经开走了。
  警车都已经开走了,怎么还会有工作人员留在楼里面?她们抬尸体下来,难道是打算自己背到太平间,或者,直接在楼前的空地上,原地解剖吗?
  越想越不对劲,我也没有敢回头看,一路小跑着,就到了小区门口。
  丁宁还在那里值班,看我着急忙慌的要出去,就问我去干什么?
  我跟他说了,我是去帮蚂蚱哥买盐,顺便帮钟大爷买烟。
  然后,丁宁就把我的钥匙还给我,让我顺便也去帮他配把钥匙,还告诉我,中午的时候警查同志们在小区里边忙乎,他们保安也没敢闲着,在外边帮忙维持,不让闲杂人等靠近,所以,他没能够出去配钥匙。
  好吧,反正我也是出去一趟,那就顺便帮他配钥匙吧。
  要说帮室友配把钥匙这样的小事,而且还是顺便,我真不应该有什么好抱怨的,但是,有了蚂蚱哥的大方,就衬托出了丁宁的小气,同样是跑腿,只有蚂蚱哥给了跑腿费,心里难免吐槽一下钟大爷和丁宁。
  透过保安室的玻璃窗,看到保安室里边空空的,除了站在外边的丁宁,没有看到其他的人。
  我问丁宁:“你们队长呢?出去了吗?”
  丁宁说:“哦,我们队长呀,他跟着去警查局了,警查同志们说,有些需要他协助的地方。”
  我顺便就又问了一句:“他们是刚刚才走吗?”
  丁宁说:“早走了,差不多,都有一个小时了,人家办事效率非常高,弄完了之后,就回去了。”
  一个小时之前,警队的人就已经走了,那么,我刚才在楼道里边看到的,更不可能是法医了。
  但我还是不甘心的又问了一句:“警队的人都走完了吗?还有没有剩下的,比如法医什么的。”
  丁宁道:“都走了呀,现在现场都清理完了,该封的也都已经封起来了,肯定是都离开了呀,怎么了?你怎么突然这么问?”
  我赶紧道:“没事,没事,就是刚才警查叔叔问我话,我紧张的什么都没有说上来,觉得挺不好意思的,想问问他们走了没有,看看还没有什么我能够帮的上的?”
  丁宁还安慰了我两句,说:“这个你不用自责,很多人,遇到这种事情,都是这样,要不是有我们队长在,我们几个保安看到这阵仗,也早吓得站不住了,没事儿,他们要是还有什么事情找你的话,会给你打电话的,刚才他们走的时候,已经登记了你的电话了。”
  虽然知道,我刚才在楼道里遇到的,很可能不是正常的玩意儿,但是,我还是又再次确认了一下:“对了,他们这次来的人里边,有法医吗?以前看一个电视剧,里边的女法医又漂亮又能干。”
  丁宁笑了笑,道:“确实来了一个法医,不过,不是女的,是个四十多岁的秃顶大叔,现实跟电视剧还是有差距的,不过,那个秃顶大叔确实挺能干的。”
  人家警队里根本就没有来女法医,看来,我真的而是又遇上脏东西了。
  自从我住进801以后,原本就走低的运势,更加的跌到了谷底,虽然这几天也挣了几个小钱,占了点小的便宜,但是,跟欠沈富贵的五十万比起来,这点小钱估计都不够还利息,而且,我还总是遇上脏东西,希望今天晚上,钟大爷能够成功解决掉801里边的玩意儿吧。
  出了小区后,事情还是比较顺利的,买盐,买鸡,买砂锅,买烟,配钥匙,没用多长时间,就都完成了,我提着东西,坐公交车返回。
  因为不是高峰时间段,车上的人不算是特别多,我还幸运的找到了一个座位。
  想想一会儿还要回小区,我心里就发怵,但是又不能不回去,沈富贵的合同里有规定,我每天晚上十点到第二天凌晨四点这段时间,都必须是在801里面的,如果不在,就算是这一天没有住。
  而我如果连续三天没有住在801,或者,累计不在801的时间超过五天,是要算我违约的,就算是我其他的时间都住了,我也要赔偿沈富贵五十万。
  昨天晚上我和蚂蚱哥一起跑出去,已经一晚上没有在801住了,以后还不知道,会不会再遇上什么意外情况,不能在801住,所以,仅剩的四天不能随便浪费,只要死不了,我一定要在801里边待着。
  这么高档的小区,这么昂贵的房子,对我来说,居然成了监狱,还真的是有趣呀。
  我提着东西,进了小区,在门口给了丁宁一套钥匙,然后,就一步一步朝着6号楼走了过去。
  进楼的时候,我还专门朝楼门上面看了一眼,当然是什么都没有,进去后,我直接奔了电梯。
  因为在楼梯里边遇到那两个抬尸体的女法医,我现在对楼梯的恐惧,已经超过了电梯,但是,按了电梯后却发现,两部电梯现在都在地下一层,而且,我按了电梯后,电梯很时间也没有上来。
  第101章 学校的重要日子
  我去,这电梯不会又被卡住了吧,想想上次在地下一层遇到的那个玩意儿,也不知道现在电梯里边,有没有人被困住,我当时可是拼尽了浑身解数,才侥幸保住一条性命,这要是别人被困在地下一层,能活着上来不?
  想到这里,我又贴近电梯听了一下,想要听听,里边有没有打斗声,不过电梯安安静静的,一点声音都没有,应该只是单纯的卡住了吧。
  我又敲了敲电梯,然后又去仔细听,除了刚才的回声,没有任何的回应,里边应该确实没有人。
  我又不甘心的按了好几次电梯的按键,电梯依旧没有任何动静,如果换在别的时候,我肯定就不理会电梯,直接走楼梯上去了。
  但是现在,老天好像是在故意挤兑我,偏偏让楼梯也变得恐怖了起来,让我必须得使用这个电梯。
  我无奈的叹了口气,给丁宁打了个电话,告诉他,两部电梯都卡在地下一层了,让他赶紧找人维修,顺便问了他一下,地下一层是做什么用的,是不是地下停车场?
  结果,丁宁却告诉我,这个小区,根本没有地下一层。
  我一愣:“没有地下一层?这怎么可能?我还被困在地下一层过呢,而且,你也跟我说过,凡是在出事的时候,电梯都是会突然掉落到地下一层,然后,里面会莫名其妙的出现一个写着保安姓名和八字的人偶。”
  丁宁道:“不管你信不信,反正这个小区,就是没有地下一层的。”
  我也来气了,道:“就算这个小区没有地下一层,但是,电梯总是有地下一层这个显示吧,现在两部电梯都显示停在地下一层,怎么招都不上来,没有办法正常使用,你们是不是应该找人来维修一下?”
  丁宁说:“现在我们队长还没有从警察局回来,我们几个不会修电梯,你先爬楼梯上去吧,等我们队长回来再修。”
  这回复,我怎么可能满意,直接就道:“丁宁,你不会是开玩笑的吧?电梯坏了,还要等钟万年回来才能修,钟万年今天要是不回来呢?难道你要所有业主全都爬楼梯呀?我住在八楼,倒也不是不能爬楼梯,但是,这楼总共可是三十多层呢,那些住在三十多层上的业主回来了,你也打算让他们爬楼梯呀?你这么回复的话,不怕被投诉吗?”
  丁宁说:“你放心吧,我不会这么跟他们说,他们也不可能会投诉我的。”
  我问:“那你打算怎么跟他们说?”
  丁宁说:“这个就不用你管了,反正,我有我的办法。”
  然后,丁宁就直接把电话给挂了,这把我气得,真后悔把房子租给他住。他遇到事情的时候,我让他到我的801躲灾,现在我遇到事情,他居然这么个态度。
  我又按了按电梯按键,感觉那个键都快让我按漏了,但是,电梯上的数字就是一直显示负一,一点动静都没有。
  我犹豫了几次,想着要不干脆走楼梯得了,但是,一到楼梯门口,就想起那个要给我介绍媳妇的女法医,想起她们抬着的那具烂的长蛆的尸体,我可不想再一次遇上她们了。
  我看看楼梯,又看看电梯,都想打电话,让蚂蚱哥下来接我,但是想想那个固执的钟大爷,肯定是不可能让蚂蚱哥下来的,他为了在楼上看着蚂蚱哥,也是不可能自己下来的。
  我琢磨一阵,只能按照小时候的办法了,小时候我如果回家忘记带钥匙了,而老罗又凑巧不在家,那么,我只能是用最简单的一招,那就是,坐在门口等着,反正老罗迟早会回来的。
  现在我也就坐在这电梯门口等,这楼上住了这么多的人,肯定是会有回来的人的,一会儿等有其他的业主来了,物业肯定得想办法让人家上楼,到时候,我再一起上去就行了。
  结果,我在电梯门口坐了一个小时,居然真的没有任何人回来,这就奇了怪了,虽然现在不到下班时间,也不到放学时间,但是,难道这楼上就没有个出门遛弯的老头,没有个下楼买菜的老太太之类的吗?这安静的,怎么像是整栋楼就住了我们一户一样?
  我后来等的不耐烦了,只能是再次打电话给丁宁,问他,为什么这个楼一个多小时,都没有人进出?这楼上,到底住人了没有?
  丁宁的回答是:“当然住人了,这是市里最好的小学和初中的学区房,基本上每家都有孩子上学的,就算是家里还有别的房子,为了孩子上学,也得住在这里呀。”
  我又问他:“既然楼上住着不少人,那么,为什么一个多小时了,连个人影都没有?难道这一楼的人,都去给孩子开家长会了呀?”
  丁宁说:“这回还真的是让你猜着了,确实是因为学校的事情,所以,现在没有人回来,不过,不是家长会,具体是什么,我也不是很了解,反正是学校里边很重要的庆典,非常盛大的那种,基本上家里能请得了假的,能爬的动的,甚至是能认识的邻居,全都到学校里边去捧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