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节
作者:雪耶      更新:2024-01-14 22:27      字数:5046
  原本心里不乐意的胡敏聪回头看了林向阳一眼,一下就定住了,以前也来过不少知青,从来没见过这么高大帅气的。
  “小敏,小敏”胡支书推了推胡敏聪,“还愣着做什么,带他们到井边洗洗。”
  林则眯了下眼睛,不愧是男主,随便说了一句话,被人看一眼就叫人爱的死去活来,算上原本就是青梅竹马的路遥,身边已经围了三个女人了,好像还有几个炮灰喜欢他。
  看了一路,他也没觉得林向阳有哪里特别突出的,要说长相,杜南星黑了点,身材五官不比他差,他自己长得也算俊秀,难道是男主光环?
  几人匆匆洗了把脸,就进去吃饭了,火车上带的干粮能有多好吃,下火车后又走了那么久的路,现在个个饿的能吃下一头牛。
  猪大骨顿萝卜,虽然猪大骨几乎没肉,但是顿的久了,这汤都熬得白白的,闻得就让几人直流口水,还有一大盘豆角土豆。
  “林大哥,你们都是从北京来的呀?北京是不是很大?”
  “北京大不大的,说了你就知道了?赶紧吃饭。”胡支书瞪了女儿一眼,这丫头是他们家最小的孩子,有点娇惯。
  胡敏聪嘟了下嘴,不断问林向阳问题,一旁的路遥瞧着脸色特别难看。
  作者有话要说:  开始写现实世界的时候,确实在想会不会太多,但是有些事我想交代清楚。
  索性三章后就任务世界啦!
  谢谢所有亲的支持,么么哒……
  谢谢々*太阳*々亲的地雷,抱住么么哒
  第8章 玄幻奇幻炮灰才是真大佬[快穿]
  林则自己本人是南方人,吃到这么地道的农家菜,顿时胃口大开,至于女主女配和女炮灰的勾心斗角,关他什么事,能吃吗?
  “婶,您炖的萝卜是这个。”吃完,林则不忘竖起大拇指称赞。
  “你这孩子,喜欢吃,下次婶再给你做。”支书老婆乐的见牙不见眼,以前那些知青过来不是嫌这个就是嫌那个,今天这几个孩子不错,尤其林则这小子,是个老实乖巧的好同志。
  几人都不娇气,吃过饭就帮着一起收拾碗筷,虽然就是帮忙收一下碗,倒个水,可这举动却叫胡支书和他老婆满意,要的就是这个心意。
  “村里有专门给你们住的知青所,女孩子到没事,还能住两个,男生这边,估计有点挤。”胡书记看了他们一眼,“靠山脚那还有处房子,收拾出来也能住人,房子其实不错,就是离村里有点远。”
  几人互看一眼,脑中一直打转。离村里远的房子虽然独门独户,可是不利于融入村里的人,不管好事坏事都最后一个知道,杜南星是爱热闹的人,林向阳则是想要结交一些朋友,两人都不太想要去那边住。
  “我去那边住吧。”这正和他意啊!他还想着以后住在知青所怎么开小灶,现在好了,他就是吃龙肉都没人知道。
  “行。”胡支书上下打量林则,个子少说有一米八,年轻小伙,住那边也没什么好担心,“还有就是今年的粮食还没下来,你们也没工分,我给你们一人三十斤红薯,十斤土豆和十斤米,这些都是借给你们的,等年底的时候从你们的工分里扣,新粮得一个多月后才能收,别一下吃完了。”
  话说到了,听不听在于他们,去年就有个知青顿顿吃饱,结果半个多月就吃完了,之后一个月东家蹭一顿,西家弄一口的熬过去,反正粮食就这么多粮食,胡支书自认已经仁至义尽。
  先去知青所,相互简单介绍之后,林则就跟着胡支书往山脚小院走去。
  说是小院,其实就两间泥瓦房外面围了一圈篱笆,打开栏门,林则顺着暗黄的手电筒灯光看去,草该是刚拔没多久,就堆在一旁的角落,想来是这几天刚收拾的。
  左边那间连门和窗户都没了,里面堆满稻草和柴,右边木门上连锁都没,就直接拿跟木棍嵌着。
  “进来吧。”胡支书拔掉木棍,“这里锁坏了,等明天我给你找一把旧的先用着。”
  村里还算贴心,给准备了煤油灯,林则看了一圈,一张八仙桌,两把长凳,两把小凳子,灶台有一大一小两个火孔,但是就小的那个有锅,瞧着有不少缺口,这年头能有口锅就不错了,村里能给他分一口,已经出乎他的意料。
  在灶台边上放着一个水缸,对面是橱柜,紧挨着是分给他的粮食。
  大晚上的,林则匆匆扫了一眼,就跟着胡支书往里间走去。
  这间房用木板隔成两间,前半间算是客厅和厨房,后半间才是他睡得地方,除了一张木床,还有一只木箱子。
  “这房子原本是我三叔公的,他老人家一辈子没娶妻生子,走了之后就留给了我,其实房子很不错,就是偏了点,你先住着,如果知青所空出来,你再搬过去。”
  房子是老了些,可是收拾的很干净,能独门独户,远离那些拥有远大抱负的知青,他已经非常满足。
  “胡支书您太客气了,这房子我很满意。”林则打开背包,拿出两包烟,塞进胡支书手里,“我来的时候,我叔叔塞我包里,不过我不抽这玩意,借花献佛,您别嫌少。”
  胡支书一看红色壳的中华烟,眼睛眸光一闪,“不行,这太贵重,我不能收。”
  “叔,我叫您叔不介意吧?”林则把烟推回去,“我真不抽这个,您不帮我,久了就潮了。”
  “这……”如果是别的东西胡支书还真不会收,可这两包大中华,有钱都买不到的好东西啊!犹豫片刻,“成,那我就偏了你的好东西,以后有什么忙,只管找我。”
  林则送胡支书到院子外,回屋的时候,忍不住一屁/股坐到床上,赶紧脱了鞋子袜子,上面一排亮晶晶的水泡。
  拿出医药箱,用针一个一个挑破,再倒上双氧水,那滋味?林则把医药箱收回储物空间,澡也懒得洗,就这么躺着睡着了。
  一觉睡到第二天中午,林则才恢复一些精神,这就体现出他住这的好处了,至少不会被人吵醒,平日里睡个懒觉也不会被别人说。
  伸了个懒腰,站在门口看着屋外的景色,这边的院子都被人翻过,到时候可以问村支书要点瓜果蔬菜的种子,他一个人也吃不了多少。
  后院就是山壁,让人惊喜的是在山壁脚下发现一个地下水,洞口只有二十厘米,是人为凿开的,边上长着不少草,要不是他好奇这是什么草,还真不发现不了,估计是支书他三叔公凿的,连胡支书可能都不清楚,有了这个地下水,喝水洗漱都不成问题了,不然从这里到村里的井得走一里多路。
  用手轻轻把上面的草屑划开,捧着喝了一口,清凉甘甜,比那些什么矿泉水都要好,林则跑回屋里拎出一个水桶,提到一旁,把衣服一脱,痛痛快快的洗了个澡。
  换了身衣服,回屋里拿出一袋糖果,分出一小包,打算往村支书家去。
  路过知青所的时候,被杜南星看到了。
  “林则,你怎么起得这么晚?快进来,今天不用上工,知青所正在开联欢会,我正要去叫你呢!”
  “我把那边房子收拾了一下,怎么样?你们这边住的惯吗?”林则跟着他进门。
  “嗨!大通铺,一排睡八个人,现在还好,等天气再热点,房间里估计得闷死。”杜南星从没来过南方,还以为这边四季如春,到地了才发现,这热的温度可能没北方高,可是闷,闷的你心烦气躁。
  林则笑笑,从小就是南方人,他已经习惯了,不过其余几个北方人还有的适应,就米饭这点,他们一时半会就吃不惯。
  知青所的院子很大,中间是大堂,左右两边各有两间房,左边是男知青住着,右边是女知青,平日里男的上山砍柴,挑水,女的则负责烧饭洗碗,相处的都还算融洽。
  还没进门,就听到里面传来阵阵欢声笑语。
  杜南星拉着林则进屋,“来来来,给大家再介绍一下,这位就是昨天跟我们一起来的林则同志,现在住在山脚那边,我们可不能因为他住的远了就疏远他,革命同志要互相帮忙,以后有什么事一定不能忘了林则同志,昨晚也没仔细介绍自己,今天再来正式的认识一遍,大家欢迎。”说着,就带头鼓起掌来。
  林则微微一笑,“那我就再自我介绍一遍。大家好,我叫林则,今年17岁,来自北京。”说着,将手上的糖果放到桌上,“来得巧不如赶得巧,来的时候我妹妹硬是要把糖果给我,可惜我不太爱吃甜的,你们女孩子估计爱吃。”
  几个女知青和村里的姑娘一看是高级水果糖,各个心下一喜。
  村里几个姑娘是从来没吃过,几个女知青是下乡后再没吃过,其中一个三十岁左右的女人拿起糖果。
  “那我们就不客气了。”
  拢共二十几颗糖,一人就分到两颗,剩下三颗给了三个小孩子,他们都有刚刚说话的女人的孩子。
  捏了捏手中的糖果,看着林则神采飞扬的笑容,坐在墙角的一个女生目光溢彩连连。
  她的目光实在是太灼热,林则回头望去,那是一个长相明媚的女子,看衣着打扮,应该不是知青。
  那女孩一见他回望过去,忙低下头,她边上就是胡敏聪,在女孩和林则之间来回看了几眼,窃笑着用手撞撞她另一边的女孩,然后两人低声打趣明媚女孩。
  林则被杜南星拉着坐到林向阳身边,两人都穿着白衬衫,黑色布裤,下面配着解放鞋,这身打扮放到二十一世纪要多土有多土,现在却无比的清爽时尚,何况两人长相都不错,一个面如冠玉,一个清新俊逸,各有千秋。
  边上的老知青看屋里女生的眼神,顿时心中警铃大作,就一旁的杜南星还在乐淘淘的热场子。
  时下唱歌跳舞都不敢太招摇,更不敢吟诗作对,就是各自聊了聊家乡的景色风俗,林则吃着自己做的红薯条,听得起劲。
  路遥看着林向阳送李文雅出门,跺了跺脚,直接回了自己房间,一旁的胡敏聪眼珠子转了转,抓住杜南星。
  “给我说说林向阳和林则呗!”
  “呦!你心够大啊!一下看中俩。”杜南星说笑道。
  “说什么呢!我是帮我朋友问的。”胡敏聪当然不会认,昨天晚上没仔细看那个林则,今天才发现他长得也很俊逸,而且他昨晚送了两包烟给自己爸,她妈说那烟少说得一块钱一包,而且有钱也买不到的好东西,还有今天的糖果,家里条件好又长得帅。
  “我们也是在火车上认识的,具体还真不清楚,不过如果你想打听林向阳,可以找路遥问,他们可是青梅竹马,至于林则,那我也不知道了。”
  “谁……我就随口问问。”胡敏聪跺了跺脚,也跑了。
  作者有话要说:  抱着我的存稿箱瑟瑟发抖……
  我先写着,如果后面节奏还是加快不了,那我就改慢穿o(╥﹏╥)o
  谢谢所有支持的亲们,爱你们,么么哒(づ ̄3 ̄)づ╭?~
  第9章 七零年代男知青6
  晚上休息的时候,林则泡完手脚,就把水泡挑破上药,揉了揉腰,僵硬的躺在床上,现在还不是农忙,活比较轻,就这样干了几天都成了现在这样,等到了双抢的时候,他估计撑不下去,还是得想个法子换个轻点的活,或是找个别的工作。
  来前他就考虑过,所以烟酒都准备了。
  带着东西去找村支书,一方面这些天支书其实已经很照顾他,他得感谢一下人家,一方面是想要问问工作的事情。
  在乡下插队,并不一定就要下地干活,还有那记公分、老师之类的工作。
  当然这些工作林则也不敢想,他一个刚来的知青,凭什么挣得过本地村民和那些已经在这安家的知青。不过他可以先提一提,胡支书如果收了东西,就算不给他这些工作,也能给他安排一个轻活。
  “小则,我知道你的来意,不是我不愿意帮忙,学校就那么几个名额,你说你们这么多人盯着,我也不好办。”胡支书面露难色。
  林则闻言心下一动,意思是学校要招老师?别管机会大不大,试试总没错。
  “叔,我也没别的意思,就是村里有需要的时候能优先考虑一下我。”林则一脸诚恳的说完,婉拒了村支书老婆的晚饭邀请,打道回府。
  “高级软糖,还有这烟酒,看样子值不少钱。”村支书老婆打开袋子看了看,凑近胡支书耳边小声嘀咕。
  吧嗒吧嗒抽了几口旱烟,“趁着天黑让杨松提回去,这些不能要。”村里就要一个老师,那么多人盯着,林则一个新来的知青哪能轮的上。
  林则看着东西,心里多少有些小失望,但是东西绝对不能收回来,他往后还想不想在这村里混了。
  当即提着东西送回支书家。
  “叔,您看这闹的,我是感谢您这么照顾我,不说别的,杨松哥那么忙,还帮我把家重新刷了一遍,又帮我种了菜,您就更别说了,我这刚到乡下,什么活都不会,您特意分了轻活给我还教我怎么做,我都记在心里,就是一点小心意,没别的意思。”胡支书为人确实不错,就这几天,他们已经打听到分到隔壁村的知青,没给粮食不说,还分了重活给他们。
  胡支书见他把东西拿回来,先是脸上不高兴,等林则把话说完,一脸欣慰,道:“你们能理解就好。不过这东西我不能收,带回去。”
  “林知青。”胡敏聪看到林则,含羞带怯的打招呼道。
  “胡同志。”林则点头回应,“这就是点小心意,叔,您就收下吧,不然我这心里实在过意不去。”
  “爸,既然林则同志都这么说了,您就收下吧!”胡敏聪一直看着林则,随即转了转眼珠子,开口帮衬道。
  林则讶异的看了她一眼,看她那模样,好像对他也有点意思?奇怪了,女三不是一直喜欢男主,并且为了他要死要活的?
  “对,您一定得收下,时间不早了,我这就先回去了。”
  “等等,有个活我觉得不错,你要不要试试?”见林则看着他,胡支书也不卖关子,“咱们村原先有两头牛,去年配种成功,今年就有四头,得专门找个人来放牛,你愿不愿意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