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节
作者:
后紫 更新:2024-01-14 16:08 字数:2692
小吴使劲儿地想了想,什么都没有记起来,但又下意识觉得他缺失了一段记忆。
“苦主”打了个圆场。
夏映浅也就顺坡下驴。
他一转身,点了点他表姨的小鼻子,“表姨,新的一约法一章来了,不许用纸人纸马术吓人。”
他怕震慑不了她,又说:“小姨,你听说过祖师爷赏饭吃这句话吗?既然祖师爷赏你饭吃,你就得遵守规定,要不然祖师爷就把你的饭碗给收回去了!”
他表姨的天分这么好,只要不走歪路,成为一代天师是迟早的事情。
但没哪个天师会整日调皮捣蛋。
她表外甥说的话越来越绕了。
苏锦霓似懂非懂,其实就听懂了一句,饭碗得收回去。
她气呼呼的一握小猫爪,发出了奶呼呼的警告:“哼!借你祖师爷一百个胆子,他也不敢动我的饭碗。要不然,我就拔光他的眉毛。”
吃可是一件大事情。
动人饭碗,这么缺德。
惹急了猫,她可是会咬人的。
第80章 拜把子 可是它不会离开我呀。
张华超是半天后,才看到夏映浅的信息。
他出差了。
凌市。
华国十大富豪之一的王留山,居住在这里。
他,就是在飞机上,问了方纯心生辰八字的男人。
说起凌市来,七八十年前就是个小渔村。
之所以能飞速发展成现代大都市,靠的是天时地利,就是与时机以及地理位置分不开关系。
其实张华超对这些懂得也不多。
他更擅长的还是刑侦和案件推理。
但大环境可以影响人。
王留山就是凌市先富起来的那一批。
凌市的八卦小报最爱写,王留山的第一桶金是从股票市场挖来的。
具体怎么挖来的,已经不可考证。
因为当时的王留山,还是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
紧接着,他就用挖来的第一桶金,开了一家娱乐公司——天宝娱乐。
当时的天宝娱乐,连续投拍了好几部武打电影,风靡整个华国。
也就是那时,王留山从一个名不经传的小人物,成了名副其实的娱乐大亨。
娱乐圈里的美人无数,可以说近三十年来,有关于王留山和女明星的花边新闻,从不间断。
但从去年开始,糜烂了半辈子的王留山,忽然就收手了。
当然不是良心发现。
张华超查到了他的心脏病史。
王留山的心脏不好,十几年前还做过一次搭桥手术。
有钱人的命就是好,当时给王留山做手术的是世界有名的心脏科医生。
按理说,王留山自己不作死的话,他能和自己的心脏和解,活得长长久久。
奈何,吃喝嫖赌,外加烟酒不离手。
据张华超得来的资料,去年王留山的心脏,就开始衰竭了,病危通知书下了好几次。
也许真是命不该绝,一直活到现在还没死。
但他基本离不开医院,并且外人根本不知道他的病情怎么样了。
这就是张华超一到凌市,却没有选择跟王留山正面刚的原因。
王留山有作案的动机不错,却没有作案的时间。
虽说有钱人办事儿都是动动嘴,自有底下的人跑腿儿。
但王留山这事儿不一样,吃人的话不现场吃,难不成还得大费周折运到凌市!
更何况,监控他们都看了几百遍了,并没有可疑的人,利用可疑的工具,将受害者运出。
张华超在王留山住的私人医院外,蹲守了大半天。
私人医院就是吊,即使张华超拿出了警官证,也没有从医生和护士的嘴里套出来王留山的病情。
谁让他是盛市的刑警,而不是凌市的呢!
好容易挨到中午吃饭的时间,有同事来接替他监视的岗位。
同事说:“该查的咱都查过了,总这样蹲下去也不是办法。”
同事姜彬是个刚进刑警队的毛头小子,耐心不足,空有一腔热血。
这回就是他俩组团来凌市出差。
还是悄悄的那种,都没有跟凌市刑警队打声招呼。
临走前,他们刑警队的队长说:“不是怕凌市刑警队的兄弟跟咱们抢功,而是这案子隐秘,说了他们也不一定信,所以这回,就全靠你俩自己了。”
张华超理解队长的顾虑,跟玄学扯上关系,是绝对不能写进报告里的。
张华超也是打姜彬那时候过来的,十分理解他现在的心情。
于是劝道:“队里正在拿从方纯心家提取的半枚指纹,跟王留山的指纹做对比,咱们可不是一般的蹲守,还得看紧人,别等狗鼻子灵敏,嗅到了风声,跑到国外去了,咱们想抓人都不行。”
“你再想想那死了的三个女孩子,正值青春年少,多可惜呀,而且那可不只是三条人命,背后还有三个破碎的家庭。”
姜彬深吸了一口气。
其实他也就是随意发几句牢骚而已。
自打进了刑警队的第一天,他就明白“人民警察”这四个字,重如千金。
张华超不再说教,低头吃同事买回来的炒面,顺手打开了手机。
他看见夏映浅信息的那一刻,忽然有了一个想法,或许他们应该转换一种破案的方式。
张华超[阿浅,我现在在凌市,你要来吗?帮我们判断判断,王留山到底是不是犯罪嫌疑人?]
夏映浅的手机叮当了一声,他划拉开了之后,就看见了张华超的这条信息。
王留山是谁?
夏映浅默默地退出信息,找度娘问了一下。
哦,原来是个富豪,还是超级富的那种,身家得有百亿。
夏映浅还特地搜了一下王留山的照片。
如果他没有修图的话,从照片上来看,他的阳寿并不长。
像这种情况,要么是经高人指点改了命,要么就是用了旁门左道。
一个人的福报和阳寿有多少,从双眉中间的印堂便可见。
只不过夏映浅是个半桶水,看的准不准,他也不知道。
搜完了这些,他已然有了决断,给张华超回信息。
[我会买到凌市的飞机票,尽量早点赶去。]
出差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收拾行李先放一边。
夏映浅花了半天的功夫画符。
虽说不一定打架,但家伙事儿得准备齐。
装备这个东西,尤其是符纸又不重,带多少都不嫌多。
他还特地用他表姨的小右爪粘上了金粉或者朱砂,在所有的符咒上盖了个小爪章。
符纸顿时高大上了起来,而且吧,他看着也安心。
能出门对孩子来说,是一件特别高兴的事情。
苏锦霓一点儿都不计较,她表外甥用她的小爪章,反正也用不坏。
可夏映浅那个没良心的,飞机票只买了自己的。
当苏锦霓知道这一噩耗时,孩子怔怔地呆愣在原地。
“可我明天就过生日了呀!你不吃我的生日蛋糕就算了,怎么能撇下我自己出门呢?”苏锦霓发出了灵魂攻击。
夏映浅差点没能抵挡得住。
做出这一决定,他是经过思量的。
虽然他总是嫌红茵、方神棍不大靠谱,但凌市他也没有去过,人生地不熟的,不知道能不能照顾好他表姨。
相较之下,他表姨还是留在道观里更加安全。
毕竟道观可是咱自己的地盘儿,有一恶鬼,还有一厉鬼镇守。
尤其是恶鬼范阶,来几个谢宁安那样的,他也能赢。
夏映浅有理有据的跟她掰扯了,不带她出门的原因。
苏锦霓却开启了“我不听我不听”的振动模式。
她一会儿摇头晃脑,一会儿唉声叹气,还煞有介事地揉着哮天犬的狗头:“我表外甥不要我了,以后就剩咱俩,相依为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