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2节
作者:
何书 更新:2024-01-14 15:57 字数:3405
一手好字,也会给人一个好的印象,虽然他把自己塑造成了一个入室偷吃的小贼形象。
但这个小贼不偷钱,不偷物,只是给自己煮了个面,作为补偿,还给房主煮了一桌好吃的。
林宵回来看到桌子上用盖子盖着的晚餐。
饭菜都还热着,拿起桌子上压着的字条,那字鸾飘凤泊,颜筋柳骨,让人完全忽略了家里又遭贼的事儿。
林宵忍不住说了句:“这字真是好的没话说……”虽然内容让他无语了。
不过这事儿让他肯定了上一次的事情,家里果然是遭贼了。
林宵为此莫名的松了口气。
第268章
林宵放下字条, 起身去看门, 然后看窗户。
窗户果然是打开着的,可是那贼到底是怎么打开窗户进来的呢?
这事儿让林宵百思不得其解,可也比思考家里的田螺小伙子是自己家的鸟要来的实际一些。
反正小偷嘛, 技巧五花八门, 谁知道又有了什么黑科技。
接着林宵四处查看房间,还有放贵重物品的柜子, 抽屉里的现金,如纸条上写着的果然都没有碰,一件贵重物品, 甚至一张纸钞都没有少。
一开始林宵是不敢吃这桌菜的, 但是看着还挺好吃的样子,加上都是自己的食材,那贼穷得连饭都吃不起, 跑来他家做饭吃, 应该没有钱买毒药……
以防万一, 林宵给朋友打了个电话。
“两个小时后我没有给你打电话, 你就帮我打120。”
“你要干什么?”朋友一头雾水。
“试毒。”林宵一本正经对朋友这样说。
朋友更懵了。
“啥?”
“你就记得两个小时后, 看看我有没有给你打电话吧。”林宵挂了电话。
“???”
吃东西的时候, 颇有些死而后已。
这菜尝了几口后,越吃越觉得好吃。
林宵就寻思, 这小偷厨艺这么好, 为什么不去饭店或者酒楼当个厨师?当不了主厨, 好歹也能混个副手。
林宵边吃边这么思考着竟然把三盘菜, 一碗饭,两碗汤全部都消灭干净。
看着溜光干净的盘子还有碗,林宵拍着肚子“等死”,一边拍一边对自己说:“没死,说明这小偷是真的存着一点善心,死了就是自己命该绝。
非常看得开的林宵洗洗刷刷,难得放松心情的靠在沙发上等待时间一点一滴的过去。
两个小时后,不等那边打过来,林宵就主动打过去,让他朋友早点休息。
“没死。”
朋友自认为读懂了林宵的幽默说:“是不是你自己做菜太难吃,怕把自己毒死,才跟我知会一声?”
林宵没准备节外生枝,一副你可真聪明的语气说:“这都被你猜出来了,好了,还算成功,你早点睡吧。”
晚上躺在床上,林宵忽然忆起来下班回到家的时候,打开窗户往外看,并没有看到空调箱子上有脚印,空调箱在外面,经年累月肯定有灰尘,但那灰尘完好无损,并没有被人攀爬过。
林宵睁开眼喃喃了一句:“这小偷说谎了。”
这小偷竟然一而再再而三的来他家,林宵觉得肯定还会来第三次第四次,他稳了稳心神,决定明天去买个摄像头放在家里。
有了计划的林宵这一觉睡得还算踏实,早上他早早起床,因为是周六,不用去上班,林宵特意去了附近的数码城,买了三个摄像头,分别安装在落地窗附近,客厅,还有走廊。
这样不论是他从门还是从窗户,一定都会被拍到。
这一幕被落在支架上荡秋千的郑之南看得一清二楚。
对于林宵的打算,他其实不反对,也没有特别的想法,只有一个念头,一切都顺其自然。
其实有了摄像头,对于他本人来说也算是一件证据,证明自己真的是青天白日大变活人的那只白绶带鸟,不是骗人,不是说谎。
挺好的。
安装了摄像头后,郑之南安分了一周多,心里再次出现了躁动感,这种躁动他再熟悉不过,就是即将变成人的感觉。
他现在慢慢的已经能察觉到一丝即将变身的气息,而且有时候还能控制住,比如说他不去理会这种躁动,可以坚持到晚上甚至是半夜才变成人,但他只要用心念稍微引导一下,就可以立即变成人类的模样。
看来是可以控制的嘛,能控制就好。
然而仿佛是为了打脸,郑之南刚觉得自己蛮厉害,竟然可以控制变身,只听砰地一声,身体一凉,从露台上面砸下来一个裸男。
此时此刻,还好林宵不在,不然就算他是个男人,也要被这裸男给唬一跳。
郑之南无奈的摸了摸自己的后背,这里刚刚与露台亲密接触,砸的生疼。
揉了会儿后他坦然的走进了林宵的房间,拿起上次穿过的那套衣服,变成人的头等大事,自然是去给自己做一顿好吃的。
他觉得自己没有控制住的主要原因就是他刚刚在想变成人的事情时,想了一下美食,就……
嗯,就这样了。
所以,当务之急,趁着林宵回来质问他,审判他之前,吃顿好吃的再上路。
等饭菜都做好后,郑之南一边慢条斯理的用餐,一边想着一会林宵回来,看到他,他要怎么解释。
他虽然能稍微控制一下变成人的时间,但变成鸟的时间他可没办法估算。
明明知道情况紧急,但郑之南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一点都不着急,仿佛这种事情,寻常的很,简单的很,根本不需要去惊恐和太过在意。
其实他自己也知道自己身上有太多的无法解释。
比如说明明从小生活在深山里,是一只鸟,可来到城市后就不想离开,变成人后写得一手端正的字,会使用各种生活用品,还会做饭炒菜,甚至连一些外文都听得懂。
太奇怪了,也太神奇了。
不过在鸟能变成人这件事上,这些事儿又不那么奇怪了。
郑之南吃完后,看了一会电视,中间还把林宵没有收回去,放在桌子上的书拿起来看,看得还挺入迷。
在郑之南的想法里,估计在林宵回来之前,他就会变回鸟,为此在睡着之前想写张字条。
但是想了想,觉得说自己是小偷,又来了,没用了,因为有摄像头。
所以郑之南换了,直接写的是:“你看到的就是真实的。”
林宵应该能承受得住,毕竟是连死都不怕的人,说到这个连死都不怕,主要还是之前的那段感情,让郑之南想了很久,林宵绝对有过这个念头,虽然不知道后来怎么作罢了,但是有过。
其实很多人的一生,都会有过想要自杀的念头,就看能不能缓过那个劲儿。
缓过去了海阔天空,缓不过去,缓不过去只会给亲人朋友带去沉痛的伤。
这样想的郑之南照旧给林宵做了一顿晚餐,摆放好纸条,躺在沙发上睡着了。
他的确一如既往睡着了。
但是,当林宵进来的时候,看到的不仅仅是衣服,那个人还在……
林宵没想到这小偷这次这么大胆,竟然直接睡在家里,走都没走?
林宵想到这里莫名有些不悦,觉得这小偷得寸进尺,没把他放在眼里,以为他前两次没报警,这次就不会报警了吗?
郑之南睡得很沉,连林宵靠近的时候都没察觉,更奇葩的是,林宵找来绳子,把他的手捆住后,他才觉得不舒服的睁开眼。
睁开眼看到的是林宵冷若冰霜的神情。
原来这才是外人看到的林宵吗?
在郑之南的眼里,林宵是个对他很细致体贴的男人。
当郑之南打量林宵的时候,林宵也在打量郑之南。
看郑之南的身形,容貌,林宵推测是个高中生,也有可能是大学生,刚入学的那种。
绑好了手后,趁着郑之南还没有剧烈挣扎,林宵又把郑之南的腿脚绑住了。
免得挣扎的时候摔坏家里的东西,这样捆得结结实实比较方便,也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林宵拍拍手,坐在郑之南对面的沙发上,从容不迫的对他道:“说吧,你是怎么进来的,三番两次跑我这里,以为我不会报警吗?为什么隔三差五来我这里?”
说话的时候扫了一眼餐桌,果然又做了一顿饭。
以为做顿饭我就会原谅你登堂入室吗?
真把这里当成你家了。
郑之南说:“因为这里也是我家啊。”他说这话没毛病,因为曾经林宵就对郑之南说过这句话。
我的家就是你的家。
嗯,所以,这话真的没毛病。
林宵听到这话,沉默了。
他觉得自己可能遇到神经病了。
第269章
这种淡定被误认为是进进出出几百个房子也是正常的脑补思路, 毕竟郑之南真的是从容的过分了,仿佛一切都尽在掌握, 说实话,不知情的人看着会觉得这家伙欠教训,当小偷还当得这么骄傲?
对于林宵这种从未见过如此淡定“私闯民宅”的小偷,只能把他归结到,当小偷当习惯了, 连害怕的心情都没有了。
惯犯,肯定是个惯犯。
林宵没有着急看视频, 而是问郑之南道:“你是哪个学校的?大几了?大一, 大二?”他真的好奇这个家伙到底经历了什么,竟然会如此“身经百战”。
郑之南闻言一阵沉默,自己的确有些过分淡定了, 只是他不觉得这是个值得大惊小怪的事情, 所以也做不出和心里想的不同的惊慌情绪。
林宵继续道:“呵呵, 你不说,等警察来了, 我就什么都知道了。”态度别提多冷淡了。
不过也是, 哪有房子主人对入室偷窃的小偷好脸色的?就算后期不冷淡, 前期也得冷淡点,好把小偷震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