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节
作者:路七酱      更新:2024-01-13 22:26      字数:3192
  意料之中的,听到了楚小哥从喉咙里溢出的闷哼声。
  况且,在没有麻药的辅助下,楚小哥明早之前,可能也没有心思想这些有的没的。
  她眼神专注,动作干脆而利索,即使不是科班出身,有了医疗黑科技的协助,余初顺利的完成了伤口的缝制。
  下完最后一针,她拿起一旁的剪子,剪掉多余的缝合线,下意识抬头看了一眼。
  楚小哥满头都是汗水,几乎像是从水里捞起来一样,半闭着眼睛不知道在想什么。
  像是感觉到余初的视线,他睁开眼睛,黑白分明的眼睛里既没有疼狠了的茫然,也没有忍耐压抑后的焦躁。
  而是清明一片。
  余初收起剪子,反手拿出纱布来,这楚小哥的耐疼指数——
  不做特殊岗位,真有些可惜了。
  这一次,余初念着楚小哥为了救她,一个读书人不惜穿上戏服,在内宅女眷中咿呀婉转。
  ——这个牺牲,太大了。
  无论客观上有没有救到她,这个情她也承了。
  所以平心而论,余初投桃报李,这次也不应该像之前一样粗暴。
  她拿出了难得的专注力,患处处理的一干二净,伤口缝的平整好看,就连包扎纱布,也一圈圈的形成螺纹。
  末了打了个对称的蝴蝶结。
  不错。
  伤口撕裂后又淋了雨,之前看着有了恶化的迹象,余初担心楚小哥夜里起烧,看他吃完药躺下,收拾完东西出门时把房门虚掩着。
  凌晨左右的时候,又摸出来看了一次。
  晚上吃的药里,有一粒药有安眠成分,就是正常人也会昏昏欲睡大半天,病人的体质,熟睡过去估计打雷都吵不醒。
  余初端着烛台,显示在门前敲了敲门,等了一会儿见没动静,才伸手轻轻推开了门。
  这是余初第一次见楚小哥熟睡的样子。
  他的睡相好的可以直接去拍写真,身体笔直,被子盖到胸前,双手交叠放在腹部。
  表情安静的像是换了一个人。
  这一点倒是跟肃美人有些像,嬉笑怒骂也好,风轻云淡也罢,都是顶着一张脸把自己往里藏。
  也就是睡着了这一会儿,才仿佛能看见个似模似样的真人。
  余初站在楚小哥的床侧,伸手往自己脑门上随意一捂,感受到差不多的温度后,然后伸手覆在了楚小哥的额头上。
  温度不仅不高,还有些稍稍发凉。
  她眼皮一跳,将手伸进被子,找到楚小哥的手,轻轻的触了触,也是热气不足指尖微凉,才舒了一口气。
  幸好,只是冷的。
  上房有上房的待遇,柜子里有预留的备用棉被,余初个子不够,垫着脚找了床薄被,给楚小哥加上。
  一颗老妈子心才算是舒了口气。
  这个点如果没有发烧恶化,今夜应该算是安然度过了。
  她踩着绣花软底鞋,悄无声息的来,也悄无声息的走,就连关门时也只发出一声轻响。
  “咔哒——”
  屋内,一直沉睡的某人,轻轻的睁开了眼睛。
  第二日,余初起的有些晚。
  她趁着点完餐后吃的还没有上的空挡,去柜上续房。
  盘算着,自己今日去定船票,按照古代的效率,最快也只能后天走。而楚小哥那行动不便,挪窝对伤口不好,在这住个十天半个月才是正事儿。
  所以她先续上两天,楚小哥那就先按半个月的续,至于以后——
  她这次出来,银子带的足,压箱底的还有几颗玻璃珠子,给楚小哥留下找房子的钱和几个月的生活费,对她影响并不大。
  她走到柜台前时,有些低血糖的脑子已经理清了思路,抬头对柜上的掌柜说:“掌柜,续房”
  掌柜拨弄算盘的手一顿,抬起头来,他家客栈地段一般,条件也一般,能住天字号的顾客也就那么几个。
  所以,只一眼就认出她来,有些诧异:“姑娘你不知道吗?和你同行的那位公子,把自己的房子退了,给姑娘你的房子续了三日。”
  余初愣了一下,才明白掌柜的说的是什么:“他走了?”
  掌柜的脑补了一部不告而别的苦情戏,再看余初,脸上就带了几分同情:“一早走的,哦——对,瞧我这记性。”
  掌柜的一拍脑袋,从柜台底下拿出一只木盒来,放在柜台上推到余初面前:“这是那位公子留的,让我转交给姑娘。”
  这是一只首饰盒大小的木盒,入手倒是不重,余初单手就拿了起来。
  她回到自己之前坐的位置,打开盒子,里面有两样东西。
  ——一块上好的玉、一封信。
  信纸上只有轻飘飘两句话:
  治病之恩,感念余生。
  玉做金用,两不相欠。
  翻译过来就是:谢谢她之前救病,不过现在这个恩他还了,给他的钱,治病住房所耗费的开销,由这块玉冲抵。
  余初看着盒子里的羊脂美玉,就算她对玉涉猎不多,对玉的衡量,只能模糊的用货币来等换。
  这块玉的价格,就算放到现代,也能在一线城市换套房的。
  余初突然想起大学的时候,上铺那个姑娘,跟他男朋友闹分手的时候,也是好好的觉不睡,大半夜开始倒腾东西。
  一晚上,愣是将有关男朋友送的东西全部收拾好,然后打包给人送过去,然后到阳台打电话时,边哭边算分手账。
  大意是:上次带我去旅游的钱,折成两千还给你了,从此我们毫无瓜葛两不相欠云云……
  她抓了个包子,塞进自己的嘴里。
  这楚小哥自尊心受到影响的反应,倒是让她分外熟悉。
  不过,这个结局也还不错。
  **
  又是一整天的漂泊大雨。
  黄昏的时候,雨势减弱,中雨持续了半个时辰后,开始缠绵的细雨。
  即使是这样,余初到了东渡口,也已经半身是水,她找了家船行,询问去京都船票的事情。
  掌柜听明白余初的来意,叹了口说:“小姐,从云锦到京都,首先就要经过小寒关,天堑途,息子崖……哪一处都是暗流汹涌,平日里这几段都只有老船头敢掌舵,这么大的雨,洪水湍急——北上的船基本上都停了。”
  这点倒是让余初猜到了,她揉了揉太阳穴:“掌柜的,以您的经验,大概还有多少时间船才能北上?”
  掌柜的摆了摆手:“算不好,往年的话,三五天有、十天半个月也有,遇上天公不作美,个把月的年份也不是没有。”
  余初算了算,走陆路的话,从云锦到京都,千里山脉,在天气好的情况下,需要走上整整一个月。
  而水路的话,算上转码头的和中途修整的时间,客船五天,货船七八天不等。
  所以即使等上十天半个月,还是水路快些。
  “那劳烦掌柜的给我留个位。”余初放了几两银子,“这是定金。”
  掌柜的笑一脸质朴:“姑娘现居何处?等有船了,我让小二去通知姑娘?”
  余初摇头,她自己都不知道过两日会住哪,可能回到船上住也不一定:“过几日天气若是好了,我再来问。”
  掌柜的点头,给余初写了张契文,大意是收了多少多少钱影子,定了北上最早的船票一张。
  相当于现代区的收据。
  余初看了看没问题,签了自己的名字。
  等她的背影消失在门前街上的雨幕中时,掌柜的慢慢的收起脸上质朴的笑容,招来一旁擦柜台的伙计:“二狗,你跟上前面那个姑娘,远一点,只要知道她住哪就行了。”
  伙计放下手中的抹布,用衣摆擦了擦手:“好的掌柜的,那我先去了”
  “跟到地儿后,直接去顾府,找到大少爷,就说人找到了。”
  第三十章
  在码头讨生活的人, 每个人身上或多或少, 都有一两样傍身的技能。
  陈二狗身形瘦小, 为人沉默,年少时就混迹码头,心思沉稳老练,最善于跟人和盯梢。
  跟一个妙龄女子, 尤其是在大雨的天气,对他而言并没有什么难度。
  而且, 一路跟的很悠闲。
  前面的姑娘看起来二十岁上下, 不施脂粉, 头发也似是没有花心思过, 随意的编在耳后。
  却是他这些年, 见过最好看的姑娘。
  跟花楼那些姑娘的好看不一样, 眼前这个……二狗看着前面的姑娘进了一家银楼,躲在屋檐底下, 想了半天想出个词来。
  一看就是好人家的姑娘。
  怪不得顾大少知道人不见了, 连夜召了漕运所有当家的,如此兴师动众的寻找她。
  大雨天气下, 拖着半湿的襦裙, 也不影响她买东西的兴致。
  一路进了几个店,可能是没有看中的, 这位姑娘最后进了家布行,只买了些布料出来。
  二狗一直尾随在她身后,从大街来到小巷, 越走越偏……
  巷子只有两个人,变得愈发难跟,他摸了一把脸上的水,眼前人就消失了。
  前面没有,后面也没有,他立在原地僵住了。
  ——他把人跟丢了。
  三月天,他却如坠冰窖,这趟差在他手里砸了,回去的话,受罚还是轻的,怕是连船行都待不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