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田的古代生活 第97节
作者:
初吻江湖 更新:2024-01-11 22:46 字数:4200
大青朝控制的严格,寸铁不许出关。
茶、盐、皮子等等,都在禁止之列。
所以在草原上,一把刀可以换十几头牛,一件皮甲,可以换十张牛皮!
这绝对是暴利的买卖,但是同样的,干这个的都是要掉脑袋的,不止要掉脑袋,连全家、全族都得跟着倒霉。
尤其是北边的百姓们,对于草原上的蛮人是深恶痛绝,恨不得他们在草原上消失,谁家还没有跟那帮子蛮族有血仇呢?
“马家的人是早就看中了这个生意了吧?”王佐又批阅了一个卷宗。
第一百五十五章 死人了?
“是,没想到只是想帮一把丁司狱,竟然意外的摸到了这条线,以前只以为他们往草原上倒腾盐巴呢!”刘文彬以扇子打了打手心。
说实话,他们派人去关注失牛案子,最开始是因为丁田,他老是在王爷跟前提这个事儿,王爷就想着,不让他那么操心,没事儿想点地三鲜之类的好菜就行了。
护卫们轮休,想着去看看热闹,没想到啊!
真给摸到了一条线索,而且还是关系到皮甲的线索。
“杜知府眼界还是小。”王佐摇了摇头:“要不是护卫们知道什么最该注意,早就失去这次机会了。”
他也没想到,竟然会误打误撞,摸到了另一条线索。
“王爷,四海赌坊……您怎么看?”刘文彬又提起了另一个地方。
“不怎么看,人家也没强迫百姓进去赌博,哪个地方没有赌坊呢?”王佐不以为意:“何况我知道那是谁的,随时都能砸了它,不用理会。”
“是!”刘文彬应声:“那个人……留,还是不留?”
“你说呢?”
“留下吧,好歹算是个证人。”
“证人多他不多,少他不少,那就留着吧,跟他说,好好的,将来或许还能留下一条命,也别怎么着他,只要用得着他的时候,让他开口,说实话,就行了,这案子日后必定上达天听,或许,他有机会去京城看看呢!”王佐将卷宗收了起来:“富贵,富贵!”
“在,王爷!”王富贵“嗖”的一下冒了出来。
“去问问厨房,那牛肉做好了没?做好了我拎着去丁田家吃饭了。”
“做好了,这就打包!”王富贵别的本事没有,但是寻常时候,照顾王佐却是最尽心尽力
他从来不参与政务,只顾王佐的日常生活。
王佐拎着卤好的牛肉,晃悠悠的到了丁田家,这里他太熟悉了,不过他还是非常不高兴的问王富贵:“到底什么时候能修好啊?”
“很快的,王爷,现在是农忙时节,很多人都去铲地锄草了,人手不太够……不过我们给的工钱高,人干的也下力气。”王富贵擦着汗道:“上秋之后再装饰一下,晾一晾,您就能入住了。”
“哼!”王佐冷哼一声:“你打点好了,我可不想跟一群人一起住。”
“明白,明白!”王富贵点头哈腰,太知道这位主儿的心思了,所有的一切都在悄无声息的进行之中。
丁田下差之后,想着天气热,就做了过水的手擀面,去年秋天腌制的油蘑菇,切碎了打俩大鹅蛋进去,就是一现成的卤子。
黄瓜丝、香菜和葱丝一样一盘子,再切点卤牛肉摆个拼盘,齐活了。
饭菜简单,但是王佐就是爱这口。
期间丁田跟他说了案子的事情:“真没想到啊,一个赌徒,竟然敢干出这样天怒人怨事情,真是……太该死了!”
“他就是一时的冲劲儿,过了这个劲儿,人就吓坏了。”王佐太知道这种人了:“没听他
邻居说么,这家伙平日里就不着四六的,现在出事了还不跑啊?”
丁田又给自己盛了一碗面条:“是啊,那个吴二倒是个热血上头的家伙,不过事情过去了,杜知府也让人吩咐下去,各个里长、族老和村长都要警醒一些,百姓教化一下,不能总是热血上头。”
北地彪悍的民风,导致这里的一些案子不发则已,一发就容易出大事。
这不,过了没两天,七月份了,人都说七月十五鬼门开,七月是最热的时候,阳气最盛的时候,同时,也是由热转凉的关键时刻。
然后..北风府就出了一个命案。
一大早的,丁田是拎着六七十个咸鸭蛋来的,这是开春之后,不再需要孵化小鸭子了,蛋类的价格也下来了,马六家的就买了一些鸭蛋、鹅蛋回来,用盐巴腌了,自家吃一些,丁田呢,也给牢房时不时的拎来一些。
虽然这看着挺多,可牢房里也二三十号人,一人俩,两天就吃没了。
当然,牢房里有自己的厨房,人家这边都是用大缸腌制咸菜、酸菜和蛋类。
他带来点东西,虽然少,但是表明他还是惦记大家的,何况丁田来了之后,改善了很多,牢里的人都承他的这个人情。
来了之后,马小风就老实的去找金甲。
他现在是金甲的学生,金甲也有教无类,他觉得马小风虽然小了点儿,但是还不错。
丁田额外给金甲一年六两银子,算是束脩,加起来,金甲一年能拿三十两银子咧。
丁田则是看了上个月的账本,上个月是牢房里实行“劳动改造教育”的第一个月,磨点心材料,加上捶打稻草,一共盈利二两银子。
别看少,四个人,赚二两银子,一个人五十个铜板,很不错了,平均每天能赚一个多快两个铜板了。
就是在外面打零工,也差不多是这个价儿。
丁田做主,一两银子归公,放入牢房自己的小账上;一两银子他平分给四个人……当然,他没跟他们四个说,而是单独立一个账册,一人一个月二十五个铜板,少是少了点,但是一个月二十五个铜板,四个月就是一两银子,一年就是三两银子。
在这个农家每年好日子才能结余二十几两银子的年代,这一年三两银子少,可他们要在牢里蹲二年,起码走出牢房的时候,一人还能带走六两银子……嗯,需要扣下一两,当他们这二年在牢里麻烦狱卒们伺候的费用了。
那就一人带走五两,不多不少,挺好。
就算啥也不干,也够他们省吃俭用的过一年了。
要是他们出去之后还故态复萌……丁田觉得他们早晚还会落在他手里。
中午牢房里的饭食就是比较有油水的葱油饼,凉拌的家常凉菜,一桌子一盘卤牛肉,这是见了荤腥的,一盘子码得高高的,足够一桌之人吃了。
他跟金甲以及老郑叔、郑当等人在一个桌子上吃饭,金甲就提起了他查看的一桩刑事案件:“我看原来的卷宗上,记载了两年前的一个无名尸体,那尸体虽然腐烂了,但是也可以从腐烂的程度上,推算出被害人的被害时间……。”
丁田点头:“不错,不过,要看当时的天气、温度、湿度……。”
这俩人一边吃饭,一边讨论尸体,尸斑啥的……这谁受得了?
老郑叔默不作声的抱着自己的饭碗,夹了两筷子牛肉,去隔壁的桌子吃饭了。
郑当跟着他父亲,也走了。
还有几个人,将牛肉分了分,菜端走,崔大娘单独给他们俩上了一次菜……。
其他人已经将桌子带椅子的搬离他们老远了,俩人还在讨论关于“尸体”的一些细节。
丁田毕竟是系统学过的,比金不换这个自学成才的野路子家伙相互弥补一下知识点,还是是非常愉快的,就是别人比较痛苦……能不在吃饭的时候,说这些倒胃口的事情么?
可是两个人倒是聊得挺开心。
吃过了午饭,还睡了个午觉,醒了之后,正在磨枕头的时候,郑当就跑进他的院子了,倒是不敢直眉愣瞪眼的往他的房间里冲,而是站在院子里,嗓门儿颇大的喊:“丁司狱,丁司狱!,,
“干啥?”丁田才从坑上爬起来。
他这坑上干净整洁,只铺了一层竹席,一层薄薄的坑褥子,然后是一层凉席,一个凉枕,坑柜里还有一套厚实的被褥和枕头,这个是冬天的时候需要用到的。
屋里摆的也都非常简洁的三五样家具,看着空间大,外头风吹进来……还挺凉快。
“有人在城外的树林子里发现了一具无名尸体,大家都说可能是吴二!”郑当声音里带着一丝欢快:“好多人都去看热闹咧!”
丁田一锤枕头:“怎么回事?有人死了?”
说着,他就下地穿上了鞋子,出来了:“衙门里谁去了?”
“田捕头带着人最先赶到的,其他人没事儿也去了,府尊大人刚走。”郑当凑过来,手舞足蹈的告诉丁田:“听说是中午吃过午饭之后,有人赶路觉得热了,就进了林子里避暑,也是歇一会儿,睡个觉,谁知道进了林子里,总觉得林子里臭的很,扒拉开一个草丛,发现里头有个死人!”
丁田看了看他:“有一个死人而已,你这么高兴干啥?”
郑当这才不好意思的摸了摸头:“小的是觉得,您跟不换先生,大概是喜欢这类的案子?
”
丁田又看了他半天:“从明天开始,你跟着马小风一起,去不换先生那里,加个小灶。”如今金不换让这帮狱卒们学习认字,丁田则是隔三差五的给狱卒们开个小会,狱卒们早已经会写自己的名字了,学习也很认真。
不过丁田觉得郑当这孩子不错,可以跟马小风搭个伴儿,一起多学一些,金不换也不是那种藏私的人。
本事学到手里才是真本事,不管是想学验尸的手艺,还是看病的医术,总归是一个技能。郑当愣住了:“我……?”
“嗯,你!”丁田赶紧的往外跑:“金不换?金不换!快出来!有热闹看了。”
留下郑当愣在当场,老郑叔出来看他站在那里,拍了拍他的肩膀:“你干啥呢?”
“爹,丁司狱说,让我每天跟着马小风去吃不换先生的小灶……?”郑当有点不敢相信。谁不知道,金不换将马小风当徒弟一样的带着?
这是丁田的意思,金不换也乐意教导马小风一些手艺。
老郑叔听了这话,眼睛瞪大了:“真的?”
“真的,爹。”郑当严肃的道:“丁司狱亲口说的。”
“好,好,好!”老郑叔眼眶子都红了:“没想到我老郑家还有这个福分。”
谁不知道金不换先生的大才?
他是被丁司狱挖出来的蒙尘明珠。
因为他,一眼就看出来牛肉的不同,才有了杀牛案的进展。
老郑叔可是跟着他一起去买的牛肉,他只看出那牛肉有点暗,以为是昨天剩下的呢。
大儿子要是真的跟不换先生学了点什么……那也是手艺啊。
郑家父子感激丁田,而丁田已经带着金不换跟马小风,出门去了,一起走的还有两个回来拿东西的衙役。
北风府外的五里之内,是没有林子的,因为古代攻城是要有云梯、攻城车的,那都是木制的,所以林子也能提供木材,在大城的周围,起码五里之内是不允许有成片的树林子的,万一敌军打过来,城外的树林子,就有可能成为人家的材料供应地。
所以,这片树林子是在北风府十里开外的一个小山坡上,还不是多高大整齐的树林子,是个野树林子……。
第一百五十六章 无名氏
林子里的树木虽然高吧,但是都纤细,并不能成材,且这树林子冬天的时候,还是打柴人愿意来打柴的地方之一,年年修理树枝子,树木一旦够粗了,不用官府来管,自然有打柴人就砍了,剩下小树苗子自己长,够格当柴火的就砍了晒干贩卖。
此时的小树林子里,站满了人,最中间那块,被牙医们围了起来,不许人靠近,一股子……怎么说呢,尸臭味儿,特别的明显。
这也就是古代吧,空气好,有点异味就能闻到,这要是在现代,垃圾箱里丢个碎尸块,要不是有人鼻子好使,或者不翻捡垃圾,都发现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