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2章 人心不齐
作者:
九灯和善 更新:2024-01-11 01:15 字数:3102
“姐,那位就是爷爷找回来的大师?怎么这么年轻?不会是被忽悠了吧。”
在一辆兰博基尼的超跑车上,郑月正拿着化妆镜在补着口红,驾驶位上的一位年轻男子疑惑的问道。
“你觉得爷爷是这么好忽悠的吗?”郑月瞪了自己这弟弟一眼,说道:“那人虽然年轻,不过倒还是有些本事的,你可得注意你的态度,不然被爷爷责骂了,可别找我。”
郑月虽然看不惯秦宇,但是她心里也明白,秦宇还是有些真本事的,不然也不会在玄学会混的那么开,这年头,没有一点过人之处,这么年轻,又怎么可能在圈子里混的这么好,更何况还是在玄学这个圈子里,那更是要靠真本事。
大家族的子弟都能很好的把对一个人的主观印象给控制在一个范畴内,这是大家族子弟从小就必须要学会的,所以,一般大家族子弟很少出现那种二世祖,只有那些暴发户出来的,富不过三代的人家出来的才会轻易的把喜怒哀乐表现在脸上。
在郑家别墅内,秦宇享受了一顿豪华的盛宴,酒足饭饱之后,郑老并没有急着让秦宇去他爷爷的祖坟,而是吩咐郑月带秦宇到处逛逛,等明日再前往墓地。
郑老午饭过后便回房休息了,到了他这年纪,养生方面很是注重,秦宇便由郑老的儿子还有子侄作陪。
“秦师傅,要不我安排客房给您休息一下。”说话的是郑老的二儿子,也就是郑月的父亲郑宝强。
“那麻烦郑先生了。”
“不麻烦,秦师傅能从广_东那边过来,帮忙解决我们郑家的事情,这些都是应该的。”
郑宝强的话音落下,秦宇正准备谦虚几句,旁边,却有一道阴阳怪气的声音响起:“能不能解决还不一定呢,再说了,谁不知道上次是因为……”
“二姐,不要胡说。”郑宝强回头瞪了眼站在他身后的中年女士,那是他大伯的大女儿,郑婉秋。
“不说就不说,不过这一次,别想从我们家要人。”郑婉秋哼了一声,踏着高跟鞋将地板踩到噔噔作响,直接出了大厅。
“秦师傅,您别在意,我二姐的性格有些直,您别往心里去。”郑宝强表情有些尴尬朝着秦宇抱歉的说道。
“没事,其实郑女士也说得对,事情到底能不能解决我也不敢打包票。”秦宇无所谓的摇了摇头,心里却是有些疑惑,这郑家竟然明争暗斗到了这地步?以郑老爷子的威严,这种情况不应该如此明显,尤其是还当着他这个外人的面。
“那三哥,我们也走了。”另外几位中年男女也开口告辞,最后除了郑宝强之外,整个大厅一下子就剩下另外一位中年女士,外加郑月还有一位年轻男子。
“秦师傅,这是我妹妹郑婉婷,这是我妹妹的儿子郑爽。”
秦宇又笑着和这两位打过招呼,相比起来,这两位的态度就要好上许多了,秦宇心里暗叹,看来郑家三脉也不是那么齐心啊,估计等郑老爷子一旦去世,这郑家也就有的一番热闹。
“月月,你带秦师傅去客房休息。”郑宝强被他这二姐这么一闹,脸上也是无光,匆匆结束和秦宇的交谈后,便让郑月带着秦宇去客房。
秦宇起身跟着郑月朝着客房走去,郑家的客房在另外一栋别墅,两栋别墅共用着一个庭院,占地面积极其广,秦宇暗叹,郑家不愧是四大家族之一,在香港这个寸土寸金的地方,还能拥有这类似古堡一样的别墅,光是土地价格都是天价了。
其实,这一点秦宇倒是想错了,以现在香港的地价来说,就是四大家族要吃下这么大的地皮那也是得伤筋动骨,这些大家族之所以能有这么宽广的别墅,那是因为在香港刚刚起步的那些年,这些地就被他们圈下来了。
那时候的地价和现在当然不能相提并论,所以,很多时候,经常有一些年轻人抱怨,这能积累的生产资料都已经被占据了,年轻人想要崛起,实业这一方面实在是太难,这话也不是没有道理的。
在相术一行,有一句话叫时势造英雄,有时候深处的时间和环境,对于一个人的命运影响也是很大,当然,有失也就有得,虽然现在草根崛起很难,但相比以前,至少生活水平就提高了,不会像以前那样出现吃不饱、穿不暖的现象。
假如要让秦宇选的话,秦宇还是挺希望生活在现代的,秦宇没多大的追求,生活能过的去,和自己喜欢的人过一生,做自己爱做的事情,便满足了。
“秦先生,你也养宠物?”
秦宇跟着郑月走在去往客房的路上,小九显然是无聊了,从秦宇提着的包里跳出来,开始追着秦宇的脚步玩,一旁陪同的郑爽看到小九,有些惊讶的问道。
“恩。”秦宇笑了笑,轻应了一声。
“看不出来秦先生还是挺有爱心的,不过我听说有一句话叫做:男不养猫,说是男人养猫会有忌讳,这话是假的?”
秦宇看了郑爽一眼,笑着解释道:“其实,男不养猫这句话真正的含义是因为猫的性格比较懒散,大白天多数时间是在睡觉,所以怕男生养猫后,也变得和猫一样生活比较懒散,因此才说男不养猫,实际上,养猫不但没有忌讳,反而还会有一些好处。”
“能有什么好处,秦先生能不能给讲讲。”郑爽好奇的问道,秦宇这样的说法,他还是第一次听到,不过仔细想想确实是有道理。
“能有什么好处,就是多了一个小偷可以帮你偷东西。”走在前面带路的郑月听到自己弟弟和秦宇交谈的内容,在心里腹诽了一句,同时她的脚步也放慢了,她倒是想听听对方嘴里又能说出什么花来。
“猫是一种灵性很足的生物,可猫的身体很脆弱,所以这灵性就有些外露了,给人的感觉就会变得有些阴沉,不过你可以仔细想想,猫虽然身体脆弱,却又被大家成为有几条命,原因就是因为猫的灵性足,往往可以化险为夷,提前避过一些灾难。”
“我们经常会说,狗的眼睛晚上会看到一些隐晦的存在,会汪汪叫的来提示主人,但实际上,猫的眼睛比狗还要灵敏,更能感觉的到。只是猫没有狗那么忠诚,如果那隐晦的东西它对付的了,它会毫不犹豫的用爪子干掉对方,可要是它发现自己不是人家的对手,它就会马上逃窜。”
“用一句话来说,那就是狗是忠心,但是却没有实力,猫有实力,但是不忠心,干的过就干,干不过就跑。”
“所以,如果养一只猫的话,看到猫无缘无故的逃窜,那就要注意了,可以说,一般的隐晦的存在都不是猫的对手,能让猫逃窜的,那必然极其凶恶的存在。”
秦宇的话让郑爽目瞪口呆,他一直以为人们说男不养猫,是因为猫比较邪门,容易招惹一些不干净的东西,可现在他又听到了另外一个解释,猫不但不会招惹那些东西,而且还能对付那些不干净的东西,这截然不同的说法,让的郑爽不知道该相信谁的。
“怎么,不相信?我可以告诉你一个方法来试试,你去找一只猫爪,越是那种成年猫的猫爪越是有效,然后你要是有胆的话,晚上去公墓走一趟,就会看见许多有趣的事情发生。”
秦宇带着玩笑的口吻,郑爽将头摇的跟拨浪鼓似的,开玩笑,让他晚上去公墓,借他一个胆子他也不敢啊。
小九在秦宇的脚下跟着追逐了一阵,似乎觉得没劲,便一溜烟朝着前面跑去了,秦宇也不担心小家伙,只是,很快他就发现他错了,一阵男子的惊呼声还有小九的低吼声传入了他的耳中。
听到小九这带着愤怒的低吼声,秦宇脸色一沉,直接甩开郑月、郑爽两姐弟,快步朝着前面跑了过去,在跑过一个转弯口后,他看到小九全身毛发炸起,整个身体竖了起来。
而在小九的前面,一位年轻的男子脸色变得惨白,用恐惧的目光看着小九,在他的脚下,一头哈士奇大狗此时正全身颤抖的跪倒在地上,整个狗头布满了鲜血,跪倒在地上不停的哀嚎。
“小九。”
秦宇上前将小九从地上抱起,他发现小九的爪子上还有这血迹,小九抬起小脑袋,冲着秦宇低吼了几声,这才慢慢的将全身的毛发收起。
“怎么了?这是发生了什么事情?”
郑月和郑爽姐弟很快就跟了上来,看到现场的这一幕,还有秦宇阴沉的脸,郑月忍不住质问起对面的那位年轻男子。
“我带着小哈从这边走过来,谁知道这只不知道什么品种的小猫,突然冲上来,直接一爪就把小哈给抓成了这样。”
年轻男子被郑月这么一质问,从惊恐状态中回复过来,眼神闪烁了好几下,才开口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