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青梅 第67节
作者:
倾芜 更新:2024-01-09 21:10 字数:4243
薛婉清在家听说这个消息后,一贯维持冷静,最后却也不敌心中哀痛,晕倒被送进医院,她握着身旁儿女的手,眼角流下浑浊的眼泪,一遍一遍轻轻开口:“砚之他是报国牺牲,死得其所,是光荣的烈士,是我们家族的骄傲。”
白发人送黑发人,那次事件之后,薛婉清变得几乎如他们那个年龄的老人一般老了,原本健谈康健的身体垮了,脸色蜡黄,头发苍白如枯草,再不复年轻时的优雅美丽。
家里请了招魂的魂幡祭师,一连七天都在海边施法祭坛,求引英雄魂灵归家。
风暴不息止,浪潮吞没漆黑礁石,和着风声,奏成一曲悲哀挽歌。
黄纸被风吹走,燃了一半,积灭成黑灰,一连半个月,都有人看见那出海口的海滩礁石边蹲了一个女孩,面容苍白,指尖纤细,眼神空洞,怔怔地望着一望无际的深海掉眼泪。
他最爱的人,葬身在这片大海里,永远回不来。
不会再腼腆生涩地叫她阿寻,不会被她逗几句就脸红,不会在每次任务结束后给她打电话想听到她声音却自己半天憋不出一句开场白,最后只能在她好笑的语气中温柔说一句:“阿寻,你还好吗?”
阿寻,我很想你。
任务结束,等你毕业,我们就结婚吧。
手掌里躺了一枚漂亮精致的戒指,遇她之前从没动过心的古板理工男也有了除家国外最想保护的人。
这场任务前,他随队友出军舰,背着她在珠宝店买了一枚戒指,一生只能送一个人的那种。
他们还没有互相表白,还没有在一起,可是陈砚之早已在心底认定她,他想学着浪漫,学着给她温暖,学着和她一齐组建一个家庭。
等她毕业,他表白,求婚,买婚纱,这些都他来,他的女孩儿只要安安心心地等着做新娘子就好,不要被世俗所累,不用为柴米油盐奔波。
因为他都知道的,这个撩人很厉害,很会说情话,喜欢看他脸红的姑娘缺少爱,年幼时父母不在她身边陪伴,殷勤献礼的男同学却都是因为她的皮囊对她有所图,她想成为明星,得到很多人的爱,她渴望温暖如同渴望氧气。
这些,所有的一切,陈砚之都可以给她,也做好了周全的准备给她。
此生最后一次通话,他站在甲板上,隔着电流听着电话那边细弱的呼吸声,海鸥盘旋在海面上,远处小岛一片青绿色浮在海面上,天蓝云白,万物安和静谧。
“砚之哥哥。”
“我想好了。”
“嗯?”
“等你毕业,我们就结婚吧。”
“好呀。”
可是没能等到他归来,他永永远远地留在深海,连一具完整的尸骸都没留给他,古板认真的为国鞠躬尽瘁奉献近十年的军人死在了国土边界,短暂一生留下的也不过是烈士上尉陈砚之七个字。
在海边招他魂灵的他的家人不识得她,问她是谁,告诫她不想干的人不要待在这里。
章诗寻眼里已经哭不出泪了,脚如同灌了铅,她站起身,什么也没说,只是一瘸一瘸地走开,本来也是,他们甚至还没有正式在一起,他们的爱恋无人知晓,众人识得他却并不认识她,没有人会把他们并列在一切。
他们的爱随风消散,落着点儿灰烟也被掩埋在地底,不会有人知晓,不会有人提及。
军区住宿里收拾遗物,只留下些陈砚之的换洗衣服和生活用品,除此之外的是一枚戒指和一纸字条,上写两句话:
“愿得此身长报国,何须生入玉门关。”
泪烬无声,章诗寻抱着那张纸条,手心攥紧戒指,几乎陷到肉里,再也忍受不住,撕心裂肺地哭出声来。
陈砚之得殉他的国。
章诗寻离开榆海,和娱乐公司签约,改名诗妍正式成为一名演员,从最小的龙套做起,四年间她饰演了六七十名配角,最后终于拿到女主角机会,出演电影《血梅》,深刻入骨的痛楚,冰骨剔透的眼泪,对绝望演绎得淋漓尽致,她成为史上最年轻的拿下白玉兰奖的女演员。
她终于成为闪闪发光的大明星,受到无数人喜爱,就像当初对他笑着开玩笑的一句话,“你辞职,不当军官了,以后我当明星养你啊。”
星途璀璨,作为演员的诗妍会有很好的一生。
可是作为爱陈砚之的章诗寻,她忘不了,永远也不能释怀,他离开的第六年,她推掉所有演出,回了榆海。
那片他埋骨的地方。
迎着风暴与翻飞的海浪,她穿了他最喜欢的浅色碎花裙,无名指戴上了那枚他没有送出去的戒指。
光脚走入海浪中,那一年,章诗寻二十六岁,得殉她此生最爱的人。
海浪沉默无声,撕毁一切,带走一切。
第50章 不乖
照片褶皱处还泛着被烧过的黑点, 心脏像被细密的针孔扎过,密密麻麻的疼。
翁星追上公路边那几个自发组织祭拜章诗寻的女孩儿,安静听她们说完了章诗寻这些年来的经历。
那些女孩儿哭得眼睛红肿,说永远会是诗妍的“盐粒”, 永远喜欢她, 而她只是去了另一个世界, 去陪自己最爱的人。
胸口闷得发疼,翁星转身离开,像有人拿锥子轻砸心口,血肉模糊的疼。
原来这七年发生了这么多事。
严肃认真对一切都很包容和善的陈砚之表哥殉了国,她爱的朋友希望她真切过的好的朋友自杀殉他。
怎么会这样, 心底难受,翁星沿着公路走到花店买了一簇白色小雏菊,她放在正对大海的最高岩石上, 对着吞没她最好朋友的海, 眼泪断了线一样的流。
“诗寻, 对不起,在你最苦最难的时候我没有陪着你。”甚至不知晓她的痛苦。
“如果有来生, 希望你和你爱的人能共度一生,相守白头, 我们还做好朋友。”
风拂起装花用的卡纸, 很快飞向远处,消失不见。
翁星心底很乱,余下半天都在榆海漫无目的的逛,最后赶在天黑前进了路旁的一家酒吧。
光影晃动, 气泡贴在透明杯壁上一点一点炸裂,翁星垂下头, 一直在翻邮箱里这些年和章诗寻的对话。
先前她还会回自己一两句消息,关于日常和她喜欢的花儿,鸢尾蝴蝶兰,鼓励她振作,说他们总有一天会重逢相见。
那时翁星还没有意识到,那个爱扎小辫穿着朋克摇滚总是很酷的姑娘为何在短短时间内变得如此成熟,鼓励她的每一句话都戳到心窝里。
后面两人都越来越忙,联系少得可怜,翁星偶尔发邮箱她也不再回应,就是这一年,他们断了联系,那个曾属于她的邮箱号,成了一个再也不会有人回应的空号。
思维上的痛楚靠酒精麻痹,更深一层的有关于陈星烈遭受了多少痛苦她已经不敢再去想。
年少轻狂时,曾以为世界握在我手中,有梦,有酒,以为能仗剑走天涯。
可命运的残酷,从不给他们一丝喘息的机会,无情碾灭一切零星火花。
酒吧里播放的音乐轻缓,明明不是哀伤的调子,翁星却还是听得掉了眼泪。
一杯朗姆酒喝了大半,思绪变得很慢,翁星侧靠着座椅,头脑晕沉,眼睛哭得发疼,肿肿的。
她不记得过了多久,只记得的一双温暖的手臂扶住自己,腕骨凸出,银表轻硌着手背,手指指节根根分明。
沉冷如乌木调的气息萦绕,如同很多年前,少年伸手揽她后背,让她依靠进自己怀里,心脏隔着胸腔振动,呼吸牵连,亲密无间。
脆弱时对温暖本能依赖,对黑暗里的那一点光的渴求,她抬眸又对上了那锐利漆黑的眼睛。
陈星烈低头,安静地看着这个他爱了很多年的姑娘,发丝柔软,眼神朦胧着醉意,脸颊微微泛红。
他想阻止她知道真相,就算一早推掉竞标,飞航线来榆海,驾车把城市各个地方都找了一遍,也还是没能阻止。
在他身处最黑暗时,他恨过她,很多次。
可当他终于逃脱那场桎梏,在英国渐渐稳定下来时,他又想她,很想很想。
大三毕业那段时间,社团内成员商定毕业旅行,他们问去哪啊,陈星烈什么也没说,只是独自去了加州。
徐斯万不放心他跟过来,最后一行人的旅游计划目的地都改成了加州。
在寥旷温柔的晚风里,落日将将坠入海平线,云彩被涂抹成浅粉,薄橘和淡金,一点一点如水粉浮开。
他靠在越野车旁,独自抽完一支烟离开。
而不远处是自己的喜欢的女孩和另一个陌生的男人言笑晏晏亲昵耳语的场景。
那幅画面,萦绕深刺在他心底很多年。
丢掉烟,驱车回市区,那一刻他想,都他妈结束了。
他不会再去爱这个没有心的女孩儿。
“翁星。”低哑一声,男人声线独特,低醇好听。
暖色灯光暧昧地爬上彼此的肩颈,脑海里似蒙着一层薄雾,酒精作用,翁星迷离着一双眼,杏眸里泛水光,白皙脸庞干净温柔,眼睑底下一尾淡红色的朱砂痣,黑发发梢轻贴眉尾。
醉酒了也很安静,乖巧,脸颊微微泛起薄红。
“嗯呐。”轻轻一声,她下意识回应。
心底那种浓郁的悲伤褪去很多,一手贴靠肩颈的地方被他干燥有力的大手轻轻扶着,手背的青色血管根根分明,独属于他的凛冽气息侵入。
一手轻撑着下巴,翁星抬头看他,眼睫纤长,睫毛根根分明,像梦,又像是本能迷恋。
她倾身靠近,伸手环抱住他劲瘦腰身,头轻轻贴靠着他坚硬的胸膛,一声一声喃喃道:“你来了呀。”陈星烈。
如同年少时,爱在上学前,扑向等候在她家楼下的骄傲清冷少年怀里,撒娇一样的一句,“你来得好早啊。”
喉结微动,食指银戒轻嗑着手腕骨节,衬衫袖口解开,往里是纹身掩盖下的疤痕,陈星烈搭在她手背上的手没动。
抹胸牛仔裙往上是揉捏白皙的肩颈,长发细软,末端微微蜷曲,酒精气息和她发间淡淡的茉莉清香掺杂。
呼吸渐变克制,他垂了点眸,低低开口:“你醉了。”
只有喝醉,她才会这么乖,像只小兔,不会说伤人的话,做伤人的事。
“我没有。”翁星否认,清凌凌一双眼眸底如映星光,她想要证明什么一般,高跟凉鞋鞋带开了也要撑着桌子站起来,下巴及他宽阔肩背,纤细葱白手指轻轻抓着他领带,呼吸游离,若即若离。
脖颈里盈着血管温热,撩人无形,领带往里是绷起的青筋和血管,男人的欲望和野劲被撩拨起来。
他们相靠那么近,不足一厘米,抹胸裙布料贴着西装外套的质感,摩挲擦蹭过皮肤,她几乎贴他怀里,腰肢纤细到一只手就能握住,一步往下,就能占有。
这么些年的爱恨,他不在乎。
耳钉闪闪发光,一颗星星在暗处闪烁流光,呼气换气,翁星抬头怔怔地,看着这个只会出现在梦中的人。
深眸狭长,眼角微微上挑,肆意桀骜的痞野,年少时她最喜欢的一双眼睛。
微弯唇角,一手往上,翁星轻轻遮住他的眼睛,踮脚,轻轻吻上他的薄唇。
一刹,一束暖光落到他们身上,男人英俊锋利的眉目被女人纤细手腕盖住,他们站在酒吧角落,成了台上演出乐队点中的幸运观众。
众人起哄,哇喔声不绝。
薄唇相触,软得像棉花,后颈微弯,棘突明显,他迁就着她,一手掌骨扶着她腰,以免她倒下。
轻轻相贴,浮光掠影,蜻蜓点水。
这人很不会亲,仿佛只会那一个嘴唇贴嘴唇的动作,这么多年,没长进。